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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从秦时明月开始纵横万界 > 第两百四十八章 爆火强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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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临天顿时是一愣,复仇者联盟是漫威的,这个他当然是知道的,但是神奇四侠竟然也是漫威的,叶临天倒是愣住了。

毕竟神奇四侠里面的霹雳火,跟美国队长长的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叶临天倒是想要看看,这两个家伙见了面之后会是一番什么情形。

叶临天还记得自己之前离开狐妖小红娘位面的时候,战斗力不过是元婴级别的,但是此时的叶临天竟然已经晋级到了大乘期的境界,他所能够爆发出来的战斗力,更是已经达到了天仙级别,这可是仙人级别的战斗力啊。

“系统,查看一下现在是什么时间段。”叶临天命令道。

“叮咚,现在的时间段是20世纪70年代末,如果是这个时间段的话,美国队长1电影时间线已经过去,而其他的电影时间线,要么即将发生,要么是正在进行中,还请宿主留心观察。”系统回答道。

“不错,这个时代还真的是挺有趣的。”叶临天顿时是来了兴趣,随后朝着太阳所在的地方走了过去。

而与此同时,叶临天身上的白色长袍,变成了一身卡其色的大衣和牛仔裤运动鞋,而叶临天原本那飘逸的长发,也变成了大背头,这是叶临天比较喜欢的现代发型。

如果再配上一副眼镜和一杯红酒,立马会给人一种“风流浪子”,“斯文败类”,“成功人士”的感觉。

而在叶临天的背上,则是背着一个黑色的旅行背包,叶临天又戴上了一顶棕色的鸭舌帽,让叶临天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迷路的旅人一样。

美国加州洛杉矶。

洛杉矶在美国,可是除了纽约之后第二大的城市,其繁华程度可想而知,即便是用车水马龙来形容,都是毫不为过的。

叶临天并不是第一次来到加州,但这是叶临天第一次来洛杉矶,他在成龙历险记位面的旧金山待过不少时间,但是却没有去过洛杉矶,所以这次也算得上是叶临天第一次来洛杉矶了。

只不过叶临天这次来洛杉矶,可不是为了玩而来的。

此时的叶临天已经完全换了一身装备,穿着一身合身的西装,戴着着一副黑色的墨镜和黑色的特工版耳机,在那高大挺拔的身躯的衬托之下,叶临天看起来就像是电影中的特工一样。

当然了,也只是看起来像而已。

此时的叶临天正站在街边的报刊亭面前,手中正拿着一张崭新的报纸。

“报纸多少钱一份?”叶临天问道。

“1美分,先生。”报刊亭的老板看了叶临天一眼,开口说道。

只不过让报刊亭的老板感到诧异的,就是叶临天明明是一名华人,但是那英语说起来,简直是比他还要流利,这让他感到很惊讶,如果自己不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的话,他还真的以为自己说的假英语了。

叶临天随手从口袋中将一张一百面值的美钞丢给了报刊亭的老板,然后直接拿着报纸离开了报刊亭。

“嘿,先生,您忘记找钱了!”那名报刊亭的老板对着叶临天远去的背影大声喊道,但是叶临天却并没有理会他。

“真是让人感到讨厌的资本主义,只不过这个我非常喜欢。”那名老板在检查了一番钱是否是真的之后,轻轻的将那一百美钞放进了口袋中,一边呢喃道。

而另一边的叶临天则是拿着手中的报纸,脸上带着一抹淡淡的笑容,毕竟这可是在七十年代末,想要对这个世界多了解一些,看报纸无疑是最简单而又高效的途径了。

“明晚七点,爆火强尼将会挑战20辆大卡车飞跃足球场.....”

叶临天看着手中的报纸,嘴角顿时露出了一抹笑容,这个爆火强尼,不就是恶灵骑士电影里面的主角强尼·布雷斯嘛?

这个家伙曾经跟地狱七大恶魔之一的非墨斯托做交易,然后将自己的灵魂出卖给恶魔,从而得到了地狱之火能力的家伙。

叶临天倒是没想到竟然这么快就找到了这个家伙的消息,对于大地狱之火,叶临天可是有着很大的兴趣的。

叶临天所感兴趣的,并不是地狱之火的破坏性,而是因为地狱之火有着很强的灵性。

地狱之火的灵性可不是一般的灵性,从它能够将自己所附着的武器,变成有生命的武器就可以看出来了,地狱之火的灵性绝对不小,而叶临天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有灵性的火焰了。

灵火的温度虽然非常高,但是在灵性方面还是有所欠缺的,并不是灵火的温度不够高,破坏力不够强,而是因为灵火出现的时间实在是太晚了,让它根本就没有时间脱变出强大的灵性。

灵火跟其他的火焰所不同地方,就在于灵火是叶临天所创造的,而异火是天地之间所诞生的,所以异火是天生就具有灵性的,但是灵火却是没有什么灵性。

灵火即便是将几十种异火完全都吞噬了,灵性却依旧是不够的,这就是叶临天所感到烦恼的原因,而如今看见强尼·布雷斯的消息之后,叶临天觉得自己有事情要做了。

在得到了地狱之火之后,强尼失去了力量之后是死是活,就不是叶临天要去操心的事情了。

地狱之火是墨菲斯托赐予强尼的,恶魔在人间会遭到削弱,会变得非常的虚弱力量,因此他们需要一个很强大的人来为他们跑腿才行,也就是所谓的手下,所以墨菲斯托选择了强尼。

而地狱之火在这方面所起到的,更多的是一种契约的力量,但是叶临天相信自己比那个什么鬼契约要强。

而至于那个什么墨玉托斯的儿子巫心魔的问题,如果叶临天心情好的话,或许还会顺道帮忙将那个家伙解决了。

叶临天拿着报纸,就这样慢慢的在街道上消失了。

.........

晚上。

洛杉矶纪念球场。

叶临天依旧是穿着那身黑色的西装,只不过叶临天此时多了一顶绅士的帽子,被他斜着戴在了头顶上,再加上是夜晚的缘故,所以让人很难看清楚叶临天的样子。

叶临天抬头看了一眼纪念馆的上方,一张巨大的横幅正挂在墙壁上面,而横幅上的人并不是别人,正是强尼·布雷斯,他的样子跟电影中和的一模一样,所以叶临天一下子就认出他来了。

“这家伙在这个世界也算是超级巨星了吧。”叶临天顿时是轻轻一笑,然后抬脚直接朝着纪念馆走了进去。

一名在叶临天身后走着的男子,看见叶临天竟然连门票都没有买,就直接走进了纪念馆中,也想像叶临天一样走进去,但是他还没走两步就被验票员给拦了下来。

“嘿,伙计,你的门票呢?”验票员盯着那名男子,问道。

那名男子顿时是一愣,指着叶临天的背影说道:“等等,这家伙不是没有用门票吗?为什么他就可以进去呢?”

验票员转头看了一眼叶临天的背影,满不在意的说道:“嘿伙计,他刚才已经给过我门票了,你肯定是看错了。”

那名男子顿时是愣住了,他对于验票员的睁着眼睛说瞎话感到非常服气,只不过他也只是感到有些不公平罢了。

而着急进场的他,也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直接拿着已经买好的门票递给了验票人,然后直接走进了纪念馆。

他根本不可能知道,叶临天刚才可是给那验票员的脑海中植入了一个他已经验过票的记忆,而这对于叶临天如今的能力来说,只需要一个眼神就可以轻松做到了。

当叶临天走进纪念馆的时候,此时的整个纪念馆可以说是用人山人海来形容了,这个纪念馆有九成的位置都已经被坐满了,可以想像强尼这个家伙到底有多么的火爆。

叶临天随便找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反正叶临天到时候可以用灵力外放扫描全场,所以即便是有人挡住,他也可以清楚的看到接下来的表演。

只不过叶临天的运气似乎并不算好,因为在叶临天坐下来之后,叶临天的身边直接坐下了几名浑身都是文身的青年,看起来打着耳钉纹着纹身,言行举止之间都不像是什么好人。

而且看这几人的样子,很明显就是冲着叶临天过来的。

“嘿小子,有钱么?最近哥哥几个手头有点紧,借点我们,到时候就还你。”一名黑人男子直接坐在了叶临天身边的座位上,说道。

此时整个体育馆都因为强尼的出现而火爆不已,此时根本就没有人注意到这边所发生的事情。

“哟哟哟,竟然还是一个黄皮猴子,小子,我劝你最好还是识相一点将自己身上的钱交出来,不然的话我们可不知道会干出什么事情来,伙计们,你们说是不是?”那名黑人男子环视了一眼自己的同伴,用充满威胁的目光看了一眼叶临天。

“没错,哈哈哈哈,黄皮猴子,赶快将钱交出来吧。”

“他们都说黄皮猴子是很有钱的,看来我们今晚要大赚一笔咯。”

“嘿嘿,波比,晚上我们又可以去潇洒一把了。”

众人顿时是高兴不已,就好像是吃定了叶临天一样,但是实际上他们可以说是倒霉到家了,也可以说是他们自己作死,毕竟这么多人挑谁不好,偏偏要挑叶临天,很快他们就会后悔了。

“哦?你们是要找我要钱?”叶临天看了一眼身旁的黑人男子,然后手往口袋中一伸,等到伸出手的时候,手中已经拿着厚厚的一叠美钞,看得那名黑人男子顿时是一愣。

要知道叶临天这么厚厚的一叠美金,最少都有一万美元了,这笔钱放在七十年代末,可以说是一笔巨款啊。

“果然,黄皮猴子都是最有钱的,也是最好抢的,小子算你识相,这笔钱我们就先借走了,到时候我们就还给你。”看见叶临天将钱拿出来了之后,那名黑人男子的眼中顿时露出了一抹贪婪的神情。

他们的嘴里在呢喃的时候,手直接朝着叶临天手中的那叠美金伸了过去,一想到拥有了这比巨款后的花天酒地生活,他的心里就是一阵欢喜,全然忽略了叶临天那微微翘起的嘴角和冷笑。

下一秒钟,那本来就要触碰到叶临天的黑人男子,体内顿时是升起了一道无名火焰,几乎是在一瞬间的功夫,那名男子就直接被汽化了,连灰烬都没有留下。

而那名男子所带来的同伴见得自己的同伴瞬间汽化,他们顿时是吓得要尖叫,但是叶临天只是冷冷的扫了他们一眼,然后他们就直接跟那名黑人男子一样的下场了。

此时下方正戴着头盔,正要开始从足球场上飞跃而过的强尼,似乎是想到了什么,顿时朝叶临天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只不过因为叶临天所在的位置被人挡住了的缘故,所以他除了黑压压的人群之外,什么都没有看到。

随后强尼便将自己的眼神收了回来,将刚才那种突然传来的心悸的感觉,当成了自己的幻觉。

砰砰砰!

随着一阵火焰喷射后的爆炸声,整个体育馆也进入了最为热闹和高潮的时候,无数的观众都从凳子上站了起来,挥舞着手中的荧光棒,呼喊着强尼的名字。

听见这满场的欢呼声,强尼依旧是一脸的平静,他早就已经习惯现在的这番场景了,从一开始激动到难以平复心情,再到现在的心如止水,他早就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强尼·布雷斯;。

轰轰轰!

随着强尼扭动着机车的把手,发动机的轰鸣声就像是愤怒的咆哮一样,全场的人都跟着激动了起来。

强尼非常喜欢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他最喜欢这种骑在摩托车上的狂野和疯狂,那种刺激,在不断的刺激着他的神经。

强尼看着面前这数百米长的台阶,今天夜里,他将会完成一个别人所完成不了的挑战,那就是横跨二十辆大卡车,飞跃将近六十米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