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衣服会留下更多的线索。”白计安瞥着他,“如果你是凶手,你会希望尸体尽可能地保留你杀人的证据吗?”
“但是,这案子不是很明显吗?”
白计安饶有兴趣地看着他,“说来听听。”
“院门的铁锁被剪断了,一看就不是主人所为。既然不是主人,一定就是坏人。加上门外的出门旅游,没有归期的通知,消失的主人,所以我感觉这个被埋在树下的尸体就是我们要找的人,这个口腔医院的主人,吴越希。”
白计安听着他的推理,追问:“杀人动机呢?”
“应该是入室抢劫!”
“哦?”
“你看楼道上的血迹,地上一大滩,周围四溅,有可能是凶手多次踩点,瞄准被害人不在家的时候,剪开门锁进去盗窃,结果在二楼,准备离开的时候偶遇了刚回来的吴越希,为了逃脱,一时情急把在上楼的她推了下去,所以地上的大滩血迹是吴越希的。凶手以为吴越希死了,为了掩盖罪行,藏匿尸体。”谭杰越说越觉得一切都能连上,忽然,他灵光一闪,睁大眼对白计安说:“我现在怀疑就连门口上那个奇怪的通知也是凶手留下的!只为了让人延期发现这里曾经发生过命案!”
“你认为凶手最开始的目的是入室盗窃。”
“对,不然没理由啊,什么人会用剪锁钳潜入别人的家。而且楼上的诊室,太乱了,一看就是小偷翻找钱财的杰作。”
“首先,医院的钱财一般不会出现在诊室中,而是在一楼正门入口对面的导诊台里。其次,如今这个时代,会付现金的客人应该很少了,你注意到导诊台上的二维码了吗?”
谭杰还真的没注意看,他光顾着紧张了,“那,万一有老年人不会用手机支付,只能用现金呢?”
“你可以重新回到一楼看一眼,导诊台下面的抽屉里有没有被强行撬开的痕迹。”
白计安这么说,那就一定没有。
谭杰抿着嘴,“难道我说错了。”
“不一定。你能一口气说出这么多,说实话我已经很意外了,毕竟你从小到大都没有接触过这行。”
“你怎么知道?!”
面试的时候不但他双手空空,连张像样的简历都没有,甚至白计安都没有和他说上十句话!凭着这么点信息他都能猜到。
白计安见他惊讶地看着自己,有些头疼,“别用那种眼神看我,你从不接触我们这行的事,随便拉个路人都能看出来。”
有这么明显吗?
“有。”
还真是什么事都写在脸上。
白计安掏出手机,准备打电话给贺威。
“真可怜……好好的医生,就这么被杀了。”
白计安把电话贴在耳朵上,说:“谁和你说她一定就是吴越希?”
“啊?!不是她还能是谁?”
白计安耸耸肩,“不知道,只不过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就是吴越希。在没有充分的证据之前,我只当她是一具女性尸体。”
电话接通了,贺威的声音懒洋洋的,“怎么了。”他顿了顿,好像在看什么,“装修队不是明天来吗?”
“不是装修的事,是其他事。”
“嗯,说吧,我正好有时间听。”
白计安没有立刻回答,不用看,光是听贺队长的声音就知道他现在手里一定没有案子,正把双脚搭在桌边,悠哉悠哉地躺在他办公室宣软的沙发椅上休息。
“我面前有个土坑。”
白计安故意卖了个关子。
“啥?”
“坑里有具女尸。”
……
咣当!是双脚落地的声音。
听筒里,贺威的声音顿时变得严肃认真,“位置。”
“微信,我发给你。”
挂掉电话,白计安继续点着手机,只剩下谭杰站在原地,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动还不敢。
一切完事后,白计安收起手机。
十分钟,贺威的车率先停到门口,紧接着还有一辆没有开警铃的白底警车。
“计安。”贺威跨步进门,他扫了一眼白计安旁边的谭杰,问道:“你来查案?”
“嗯,回国之后的第一个委托任务。”
“结果就遇上这么大事。身边也不带个能打的,这要遇到凶手,你还要保护他?”
谭杰认识贺威。在事务所对面的麻辣烫店,他穿着黑色的贴身半截袖,很高很壮,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主,只是没想到他还是个刑警。
“你过来不是要说这些的吧,尸体也不看一眼。”
贺威扫了一眼,“看到了,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了。交给成诺就行。”
说着他戴上手套,说:“走吧,带我去瞧瞧,你都发现了什么。”
凭他对白计安的了解。在报警之前,他就已经用自己的方式勘察过现场,所有的有效信息已经都在他的脑子里,除了必须运用技术手段才能查到的线索,自己并不需要继续费劲。
白计安带他在一楼转了一圈,他指着一楼大厅通往门外的空地,说:“这里虽然没有留下肉眼可见的痕迹,但是我认为还是要检测一下血迹反应和脚印。”
贺威看着并不怎么干净的地板,说:“这种对外开张的公共场所,地上有脚印太正常不过了,应该没什么价值。”
“我认为需要。”
“你怀疑什么?”
“跟我上来看。”
贺威跟着白计安走上楼,眼睛在通上二楼的地面与一楼半的平台之间来回扫视,“从楼上摔下来撞到头部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你是想说一楼大厅有凶手拖着被害人身体向外走的痕迹。为什么不能是扛着?一楼到一楼半的楼梯上没有留下明显的拖痕。”
“不知道。”
贺威愣了一下,“不知道?”这还是他第一次从白计安嘴里听到不知道,还真是无比新鲜。
白计安倒是理所当然,“就是因为没有留下特别明显的线索,我才要你检测是否有血迹和脚印。如果有滴落的血迹,证明凶手可能扛着、抱着、抬着被害人,如果是长形血迹,证明凶手可能通过拖拉的形式搬运被害人。进而推断出凶手与被害人之间的体型、力量差距。”
“那脚印呢。”
“脚印是为了得出另一种结果,一个人如果被抬起,至少需要两个人才能完成。就算是公共场所,如果发现有倒着走的脚印,也不正常。当然,我不保证即便是抬着,也没有人倒着走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