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风承认之前搭讪什么的,确实是为了做任务来着,可是这天真可爱的小家伙,真的让她心软了。
两人很快到了县里,沈风很聪明的用一个最便宜的物件儿换了足够的银钱。然后雇了车去玉河城的各个首饰楼,用真家伙换了一大笔钱,买了些衣衫被褥和家用吃食。
另外还给自己换了些化妆用具,以便外出换脸。
当日晚上,她们是坐着马车回来的,马车车夫看到那破到漏风的土坯草棚子着实惊讶了一把,这么穷,居然有钱坐马车。
“这么多东西,妻主好厉害。”
易如芝看着一屋子的大包小包,又对刚成为自己妻主的沈风露出星星眼。
“这算什么,咱们要盖青砖大瓦房,要把小芝养得胖胖的!”
沈风搂着小家伙,豪气的说道。
当夜,两人都洗好了澡,换了新寝衣,床榻铺上了崭新的被褥。
沈风怎么也不同意易如芝要打地铺的要求,直接把他一个公主抱丢床上了。
“可是……”
“没有可是,你还想回去挨打?且这天都黑了,你回去说得清么?”
“不想……”
“嗯,那今日起咱们就住一块儿了,听妻主的话,才是好夫郎,小芝明白吗?”
“明白了……”
阿一:【不愧是女主的母上,啧啧!】
【你,闭麦!对了,警告你,要是敢偷看我的闺房情趣,看我不……】
沈风对着阿一发出了脑内警告。
【不会不会!宿主放心!我立刻关机!!】阿一无语道。
开玩笑,它就算是系统,也有底线的好吧,它才不吃狗粮呢!!!
那是易如芝长这么大,睡得最温暖的,最安全,最幸福的一觉。
被褥软软的,妻主身上香香的,他原本很紧张很僵硬,但妻主拍着他。
“小芝快点睡觉,不然今天就圆房了哦。”
“圆,圆房?!”
他吓得赶紧闭上眼睛乖乖睡觉。
结果沈风只是闷闷的笑了几声,就抱着他睡着了。
他偷偷挣开一只眼睛,偷瞄了一下妻主,自己的妻主,真好看,又厉害又温柔,还对自己这么好。
原来,有妻主是这么幸福的事儿呀!
第二日,沈风把5两银子甩给了还鼻青脸肿的易长芳,又花了些钱和易家族亲沟通了,两人分出去过,自己入赘给易如芝,拿了文书。
这也是为了隐藏身份,好安稳的完成系统任务。
很快,沈家老屋的那三间青砖大瓦房盖起来了,还雇了洗衣做饭的下人。
沈风带着小兔子定制了漂亮的头冠,那是一个小花冠,虽然和原身那个头冠没办法完全匹配,但也很美很适合小芝。
她带着小兔子定做了很多漂亮的衣衫,给他买镯子,买项圈儿,买发簪,还给他定制了又透又舒适的婚袍和寝衣。
“小芝,咱们成亲,谁也不请,就自己拜堂好不好。妻主讨厌那些乱七八糟的人。”
沈风道,这里的村民她又不认得,也没兴致招待。
“好,阿风说什么都好,小芝都听妻主的。”
易如芝想到成亲拜堂,羞红了脸。
待到二人成亲的这日,她们早早起床梳洗,自己带着下人准备成亲的物品,餐食。
易如芝穿着大红的嫁衣,沈风给他梳头,戴首饰。
他给沈风扎发髻,两人互帮互助,给对方穿戴新婚的行头。
他的阿风一看就是曾经有万千奴仆的。
相处中,他发现阿风武艺高强,文采斐然,但生活琐事一窍不通。
她根本不会自己扎发髻用发簪,最多就扎个马尾,做饭什么的也都完全不会,更别说,她一开始甚至不会穿衣袍。
伤还没好那几日,阿风把他给的衣袍穿得乱七八糟,不好意的红着脸挠头让自己帮她穿的那一幕,着实可爱极了。
定是事事都有人伺候的贵人,才会这样。
易如芝不知道为什么如此矜贵又温柔的阿风会看上自己,且留在白云村。她当日受了那么重的伤,应当是有苦衷的。
可是只要阿风说喜欢他,他就是信的,只要阿风愿意要他,他不在乎原因。
他当日把浑身是血的阿风从后山背回来,而阿风把他从那个冰冷残忍的家救出来。
他坚信这就是缘分,她们互相救赎的缘分。
黄昏时分,
沈风拿了两个蒲团,放在新房的厅堂。
两人甜甜蜜蜜的拜堂。
拜完堂,沈风拉着易如芝进了卧房。
掀了盖头。
“小芝真好看。”
“mua~”
沈风上去就亲了小嘴儿一口,然后拉着小夫郎的手道:
“合卺酒先不喝,小芝饿了吧,咱先吃席。”
易如芝:???
“额……对哦,咱们还没吃晚食。”
他以为妻主要马上洞房,紧张的不行,结果根本不是这个流程。
一脸懵的小新郎君,就被自己妻主拉着去吃自己的婚宴了。
大圆桌上就只有她们二人,气氛别提多轻松了。
“小芝,吃这个狮子头。”
“小芝,这参鸡汤,补身子的,多喝些。”
沈风自己大快朵颐的同时,也不忘记照顾新娶的小夫郎。
原本易如芝紧张的心情,在与跳脱的妻主大吃大喝中,放松了下来。
两人吃饱了甚至还消食了一阵子,才洗澡圆了房。
沈风如愿的在洞房花烛夜把哭唧唧的小兔子吃干抹净了,她掰着嫩嫩的小腿儿,掐着肉肉的小蛮腰,食髓知味。
这任务,当真是世间最美妙的了。
每当小兔子受不住,喊着不要,沈风就会利用自己的颜值优势,温柔的,魅惑的,渴求的注视着小兔子的双眸道:
“可是……阿风好想要小芝的身子……阿风还没有吃饱……”
这招总是分外好用。
小兔子每每都被迷得无从招架,丢盔弃甲,任她乱来,又开始新一轮的娇啼哭喊。
少年人,总是热情如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