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生命的意义
在《视角法则》中,曾经探讨过这个话题(视角法则15:学习、实践、掌握、运用以及传递超级视角的智慧,是生命存在的最高意义和最高价值),这里再稍作一点补充。
在视角学和生命宇宙观中,对于生命的意义,总体上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实现生命的觉醒
如果没有生命的觉醒,那么我们的生命就会一直【被主宰】而无法成为自己真正的主宰。
如果我们的生命一直【被主宰】,那么生命的状态就是一种被奴役而没有自由的状态,生命必然会充满烦恼、痛苦,一直在苦海里沉沦。
这里的【觉醒】,指的是生命本体智慧的觉醒,是生命本体超越性智慧的觉醒,在视角学中,即超级视角的觉醒。
2、创造生命的价值
生命的价值,体现为对社会的贡献,对他人的贡献,对这个世界所带来的善美、温暖和智慧。世界因我们的存在而更加美好,这即是我们生命的价值。
对于视角学而言,就是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智慧的基础上,不断地开拓创新,开创新的视角,打开新的世界,创造新的美好生活。
3、传递爱与智慧,促进所有的生命更和谐,更美好
爱和智慧的文化,是永远能够温暖和照亮人类的优秀文化,永远值得继承、发展、传播、弘扬。视角学,即是在汲取人类各种爱与智慧的优秀文化的基础上,致力于为全人类的和平和谐发展提供新的思想桥梁与文化通道,促进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文明的人们增进理解,增进共识,增进友谊,增进爱与智慧的沟通与交流,促进整个世界更加和谐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