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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江南想了想,说道:“这样,两件事。政委你安排一下……”

李乐泉便很专注地望着他。

“第一,在治安大队和城关所那边,找可靠的人,好好查一查这个李忠安的底细,要尽量查清楚,证据要扎实。”

李乐泉心里一动,急忙点头答应。

这一个月,卫江南无疑已经在公安局建立起足够的威望,却并不见得他的每个指令都能在基层得到最坚决的执行。

李忠安这些年在城关镇搞高利贷,要说他没有保护伞,那是不可能的。

这个保护伞最大的可能来源,就是治安大队和城关派出所。

太高层次的,李忠安应该也接触不到。

真要是有局党组成员牵涉其中,李乐泉这个政委,也不可能连一点风声都不知道。

所以要调查李忠安团伙,必须找可靠的人。

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发生那种情况,卫局长委派去调查李忠安团伙的人,也许正好就是他们的保护伞。

“第二,马上把这个案子的侦办人员叫到我办公室去,我先听案情汇报,让他们把目前所有资料都带来,不要有任何遗漏。”

“好的,我马上安排!”

先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一声,李乐泉这才劝了卫江南一句。

“局长,要不,你先休息一个小时,刚开了那么久的车,挺辛苦的。还是那句话,这个案子,反正也不急在一时。”

卫江南摇摇头,说道:“不,刚好相反。我觉得这个案子要早做决定,快刀斩乱麻。不要让社会舆论有发酵的时间!”

“真要是等舆论起来了,到时候县领导市领导问起来,我们就很被动了。”

“好的,还是局长考虑得更加周到!”

李乐泉急忙答应,不过,他心里是不是真的认同卫江南这个判断,那就不好说了。

大多数人的思维模式,肯定是和时代同步的。

卫江南要不是重生者,他也不会那么重视舆情发酵。

很快,卫江南就来到了办公室。

他连一分钟都没休息,就是洗了把脸,便急匆匆赶过来了。

得亏年轻。

真要是一位五十多岁的局长,绝对不可能有这样充沛的精力。

中央大力提倡干部年轻化,果然是十分英明的。

片刻后,刑侦大队大队长,就带着几名刑警急匆匆地过来了。

刑侦大队原先是罗宝才分管的,现在暂时归卫江南直管。估摸着再过一段时间,卫江南完全站稳脚跟之后,会将自己分管的大部分工作,再次交给其他局党组成员去管。

可能也就留下纪委监察以及办公室归自己直管。

但是现在,卫局长那是刑侦大队扎扎实实的顶头上司。

刑侦大队归局长直管,对刑侦大队而言,有什么好处和弊端呢?

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只要干出了成绩,局长都能看得到,中间不会有人摘桃子,有些经费方面的困难,应该也可以得到优先照顾。

弊端就是没有了缓冲。

一旦出了纰漏,上边没有分管领导给他们担担子,连个向局长求情的人都没有,所有责任都必须刑侦大队自己扛。

就说在这种情况下,刑侦大队遇到大案子的时候,紧张不紧张吧。

好在刚发生的向凤娇案,案情并不复杂,刑侦大队这两天,已经基本捋清了脉络,现场勘查都做了两次,应该不会有什么纰漏。

所以刑侦大队长和具体经办刑警,紧张归紧张,却并不慌乱,还是很有信心的。

进了局长办公室,给卫江南敬礼,卫江南没有半点寒暄,直截了当地说道:“大军,坐……”

刑侦大队长也姓罗,叫罗大军。

让大伙惊讶的是,卫江南不但叫出了罗大军的名字,连同另外三位办案民警的名字,都准确无误地叫了出来。

那几位办案民警,甚至都没怎么正经和卫局长见过面。

卫江南到任时间实在太短了,才一个多月,还有一半时间是在外边跑,干些与公安工作无关的“杂活”!

他居然能叫出基层民警的名字来。

可见在人事档案上下了一番功夫。

李乐泉政委不在。

他去落实卫局长的另一个指示了。

只有卫江南和张宪锐,张宪锐负责做记录。

“局长,我建议,去小会议室,那里可以放幻灯片……”

罗大军说道。

一般来说,现场勘查的照片,都会制作成幻灯片,方便讲解。要不然,参加案情分析会的领导如果很多的话,得人手一套照片才行,那太浪费了。

“好!”

在开展具体业务工作时,卫江南是很善于听取一线同志意见的。

因为他自己,就在基层一线工作了二十多年,知道应该重视一线同志的意见。

很快,一行人移步来到小会议室,拉上窗帘,打开幻灯。

案情大致情况,卫江南已经知道了,但这不妨碍他从头至尾再详细听一次。

“李豪的致命伤是在腹部,锐器刺伤,导致肝脏破裂,出血性休克,最终死亡……”

幻灯片上显示出李豪倒地的位置,是在向凤娇的卧室,离床铺不远处,一只手抓着床脚,身体下方,有大量的血迹。

“这是凶器!”

屏幕上显示出一把匕首。

“这把匕首很锋利,刃长二十二公分……是李豪随身携带的。”

卫江南打断罗大军的介绍:“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这是李豪随身携带的匕首?”

罗大军立即指示刑警播放另一张幻灯片,那是李豪腰部位置,有一个黄色的刀鞘,佩戴在李豪的皮带上。

“这是匕首的刀鞘。”

“另外,经过我们对周边证人的走访,他们都可以证实,李豪平时会随身携带这把匕首,他经常会拿这把匕首出来吓唬别人。”

“我们在匕首的刀鞘和刀柄上,都提取到了李豪本人的指纹,可以认定,这把匕首是李豪随身携带的。”

“据向凤娇交代,李豪当时不住威逼她,将她逼到了卧室,两次将她推倒在床上,并且压到她身上,对她进行猥亵。她坚决反抗,李豪就拔出匕首来威胁她,她还是继续反抗。在搏斗的过程中,她夺过了李豪的匕首,一刀刺在李豪腹部位置,导致李豪死亡。”

“现场勘查的结果,支持她的供述。”

“我们在床褥上提取到了李豪的指纹以及脱落的毛发,还在向凤娇的指甲缝隙中,提取到了李豪的皮肤组织细胞。是向凤娇在反抗的过程中,抓伤了李豪而留下来的。”

“另外,向凤娇身上还有两道伤口,是匕首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