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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红楼梦明亡史全索隐 > 第202章 秦可卿判曲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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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终]

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这首《好事终》是秦可卿的红楼梦曲,在表面故事里,秦可卿身上的未解之谜太多了,书中曾重点描写了她的葬礼,其规格之高,规模之大,超过书中任何一个人,这些都是与她的身份相矛盾的。

曲名就叫《好事终》,可谓神笔。与曲子里的“画梁春尽”一样,寓意着贾府构建的大厦将倾,美好的时代已经走到尽头!落香尘,就是香气过后尘埃落定。

在第五回贾宝玉来到秦可卿卧室,在秦氏引宝玉入梦之后,警幻更是让其妹妹化身可卿,让宝玉与其云雨,并告诉他秦氏名为兼美。

贾宝玉这一梦,成就了伟业,被警幻赞为古今第一淫人。我们要始终看反面故事,才不会被表面的各种情节所迷惑。

贾宝玉代指大明,进入秦氏房间,意味着大明到了最强盛的时期。

同时也就表明,大明的财力达到了顶峰,上回的判词里我们说过,大明的这套体系能把全世界大部分地区拉进来,靠的都是银子。

这就是“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银!”

在秦氏乳名兼美之后有脂批:“妙!盖指薛林而言也。”就是说秦氏兼具了黛玉与宝钗之美。秦可卿鲜艳妩媚,风流袅娜,宝钗与黛玉已经是最美的形象了,可卿居然还兼具了二者之美于一身?这是如何做到的呢?

黛玉代表的是明朝,宝钗代表的是后金,在明朝鼎盛时期,自然都是在明朝的统治体系内的,而秦可卿所隐射的是整个天下朝贡体系,所以秦可卿是兼具钗黛之美的。

警幻让宝玉体验同时拥有钗黛的美梦,好让他知道,世界最大的霸业也不过如此!寄希望于宝玉能够早日警醒。

原文说的是:

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许配于汝。今夕良时,即可成姻。不过令汝领略此仙闺幻境之风光尚如此,何况尘境之情景哉?而今后万万解释,改悟前情,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

这就类似于带着晚辈去见见世面,本意是想让他经历过之后有所感悟,原来这些所谓的繁华也不过如此。

告诫他此后改变追求,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

这里我们要知道何为孔孟之间,经济之道。

孟子有言: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经济之道,此处指的还就类似于现在常说的治理国家,发展经济,经历了明末的经济崩溃,农民大起义之后,作者们已经深深地体会到了以民为本,发展经济的重要性,严重性。

所以此处警幻对宝玉的规劝,也可以引申为作者对后人的规劝,当然这是建立在后人能看懂的前提下的。

但是我们知道,宝玉此时并没有悟透,所以才会有将来的败亡,秦可卿的好事也将终结,这就是所谓的《好事终》。

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

从表面上看,这句话是指秦可卿的擅于风情,秉持自己的月貌,最终成了贾家败家的根本原因。作者居然把整个家族的败落,归罪于一个早早去世的孙媳妇身上,作者的格局如此之小吗?

所以还是应该从背面看,书中常用风代指后金,满清,以月代指衰败的明朝。

这里的风,情就是指与后金,满清的纠葛,明朝后期,对于女真以及蒙古诸部都是采取扶持分化等策略,也就是扶持弱小的部族,打击强大的部族。

建州女真部的努尔哈赤就是这样被扶持起来的,从万历年开始,李成梁在背后支持努尔哈赤,对其他女真各部进行打击,到后来其壮大起来后,便逐渐失去控制了。

秉月貌,是指明朝在探索全球之后,建立起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广大全球贸易体系,即秦可卿代表的大明与各朝贡国。

这时明朝发现,放眼整个世界,天下最发达,最繁荣昌盛的地方,就是自己,其他地方都太落后了,根本无法对自己形成威胁,所以就仗着自己是大明,放松了警惕、进取之心,开始享乐起来。

这样的话,作者把贾府的败落,追溯到秦可卿身上,就非常合理了。

箕裘颓堕皆从敬:旧时指儿孙不能继承祖业。箕是簸箕,裘是皮袍。

《礼记·学记》里就曾有记载:“良冶之子,必学为裘;良弓之子,必学为箕。”

意思是说,善于冶炼的人家,必定先要子弟学会缝补皮裘,为烧陶瓷,修补器具做准备。

善于制作良弓的人家,必定先要家中子弟学会制作簸箕,为将来能够熟练的弄弯木竹、兽角作技术准备。

后人因此以“箕裘”比喻祖先的事业,箕裘颓堕,就是指没有子孙来继承祖宗的家业,技术。

判词里的“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就代表了作者的历史评价,即虽然荣国府也是没有继承家业的子孙,但是造成衰败的根本原因,还是要追溯到宁国府来,即“箕裘颓堕皆从敬”。

也就是从嘉靖皇帝就已经开始了,最终的根本开端还是到秦可卿身上,衅字是其中关键字眼,就是杀戮的起始,是在贾珍身上,也就是作者所删去的“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节。

上回说过,秦可卿的“淫”字,就是谐音“银”子,“淫丧”两个字就指向了贾府丧失了对“银子”的掌握,事实上,明朝就是亡于财政崩溃,没银子。

靖藏本第十三回有批语: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

从批语可见:秦可卿托梦凤姐这件事是作者编出来的,并不是如其他情节一样依据历史现实改编,否则批语就不会说“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

另外,对于删去的“遗簪,”“更衣,”等情节,以往的推断并不合理。

八七版电视剧根据曹学的推断,拍摄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情节,秦可卿与贾珍爬灰被丫鬟发现,并因遗簪坐实了这件事,秦可卿羞愤自缢。

其实秦可卿与贾珍的事,早在第七回焦大醉骂时早已人尽皆知,在场的贾蓉与王熙凤,尤氏等人并没有什么反应,书中也从来没有写过秦可卿对此事有任何看重。

她在领宝玉进屋的时候,有老嬷嬷提出不妥时,她表现的也是毫不在意,所以我们不应该想当然的,就认为她会突然变成大家都以为的,心中所想象的一个贞洁烈女的样子,而是应该尊重作者的描写。

所以删去的“更衣,”“遗簪,”等情节,并非如此。

我们根据历史原型反推过来,可以断定,这应当是在秦可卿死后发生的,而并非是人们通常认为的是在死前。

贾珍隐射的是女真人,秦可卿代表的大明建立的“天下”。我们知道大明王朝灭亡之后,女真人入关夺取了天下,实行剃发易服的政策,明朝原来的服饰被清军换去,头上所戴的簪子,也被禁止,弃用。

所以原文写的应该是在秦可卿死后,贾珍换去了秦可卿的衣服,拔去了她头上的簪子。这就是原文里的“更衣,”“遗簪,”等情节。

所以畸笏叟才会悲切不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删去天香楼一节。

在《好事终》曲子的后面有脂批:

【甲戌双行夹批:是作者具菩萨之心,秉刀斧之笔,撰成此书,一字不可更,一语不可少。】

就是在提醒读者,我们不要随意的去更改作者的原文,也不要总是在表面故事里,去依据自己的见识想象这些情节的走向,作者写的什么样,那就是什么样的。

就如同秦可卿,从来也没有反抗过与贾珍之间的孽缘,人们总是接受不了,秦可卿这样一个完美的人物,怎么会接受贾珍这样恶心的人呢?

这还是因为大家被困在表面故事里,不能自拔,如果看懂反面故事,理解了秦可卿代表的大明与藩属国之间的朝贡关系,那样就能理解,她就是希望大家都能来朝贡,这是双方都乐意看到的。

包括贾蓉,尤氏,王熙凤,也都不会有任何意见。

宿孽总因情。这里的情,指的就是大明王朝称霸天下的情,但是宿孽往往就是如此,宿有宿命之意,孽就是业障,灾祸,大明王朝因此称霸天下,也因此亡国,这也许就是他的宿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