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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1章 无趣的世界,有趣的人

“轰……隆!”

一道光亮划破天空,一声炸雷随之响起,滚滚而来。

陆长生看着那道似乎要将苍穹撕裂的闪电,突然心中涌出一股冲动。

他想冲到雷电下,让雷电劈落在自己身上,让自己经受雷与火的洗礼,经受凤凰涅盘的淬炼。

这种冲动很可怕,只是一瞬间,他便立马克制住了自己。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这种冲动产生,会有这种求死的想法,可是那个念头却如此的清晰。

让人感觉到后怕。

这些日子的厮杀,让他身上增添了许多新伤。

新伤愈合,又变成了旧伤。

新伤覆盖在旧伤上,变成了麻木,变成了惘然。

生活不就是这样吗?

不断地前行,不断地失望。

沧海有多广, 江湖有多深,

只有深入其中的人才了解。

自己的一生,一直在黑暗中潜伏,在黑暗中前行

不断失望,不断希望,

坐在这高高的城头,也难免心慌,难免有些心魔涌动。

身体的痛并不是真正的痛,心里的魔才是最为难受的。

所以当闻太师那一鞭打在自己肩膀上的时候,陆长生除了感觉到左肩膀倾斜了一点之外,并没有多大的感觉。

他的霸王刀横扫过去。

割破了闻太师的战袍。

闻太师应该也受伤了吧,因为陆长生看到了有一抹红色在逐渐扩散。

那抹红色在陆长生的眼中越发模糊,他的整个人也越发模糊。

一个声音在脑海中不断地盘旋。

”杀!“

“凡日月所照、江河所至,皆为汉土!”

“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

杀戮,无休止的杀戮。

陆长生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不知道冲杀有多远。

他只知道又打退了北莽的一次进攻,将闻太师的大军给杀退了。

如果不是城后鸣金收兵的声音越发急促,还有武冲、杨杰冲到了他身边,死死地拉住他的手臂,说不定陆长生会冲上北莽后撤的战船,一路厮杀过去。

大军冲杀过去,那是追击敌人。

一个人追杀过去,那是送死。

陆长生伸出手,放在空中。

其实现在还是白天,只是近期雨水特别多,雷电特别猛。

一有雷电暴雨,整个天空都阴暗了下来。

如同陆长生的手,有黑气环绕。

煞气,还是杀人后留下的煞气。

当初虚靖、老天师传给他的法子已经作用甚微了。

因为丹田中的两个小人一直沉睡不醒,无法为他提炼煞气,无法为他转化为能量。

这些煞气让陆长生越发难以控制。

更难以控制的是他的心性,是他的理智。

他仿佛又回到了当初在离阳城头的时候,那种容易失去理智,那种在杀戮中疯狂,那种在杀戮中入魔时的感觉。

现在比以前更为强大了,可是随之而来的迷失理智也更为剧烈。

陆长生越发感觉难以控制自己的心神,难以控制自己手中的刀。

是入魔了吗?

陆长生看着手上的黑气环绕,如同天空中的乌云一般。

是反噬吗?

手背上的经脉鼓起,一根根黑青色。

就是不知道自己的眼睛,是否还如同以前一样猩红一片?

陆长生轻轻地抚摸霸王刀,冰凉的刀身,早已没有杀人时的炙热滚烫。

上面的鲜血也早已蒸发,残余的也被陆长生仔细地擦拭干净。

唯有浓郁的血腥气息,让人心悸,让周遭的虫蚁都不敢靠近。

接下来的战场,会越来越残酷。

闻太师这一次似乎是下定了决心,要在赤壁分出胜负,毅然发动攻击。

可这一次进攻显得有些仓促。

有点不像闻太师的作风。

抗莽联军虽然抵挡住了闻太师的疯狂进攻,也是死伤惨重,死了三四万人,伤者无数。

原本就不多的战船所剩无几。

可谓是惨胜。

虽然北莽死的人更多,可是北莽耗得起,闻太师拼得起,大汉耗不起啊!

太平军的兵马在曾秀清的带领下,没有来赤壁,到了江陵。

蜀军到了宜都。

大汉朝廷的兵马到了江夏。

说是齐心协力抗击北莽,可是各自还都留有余力,留了后路。

后路?

呵呵,毛之不存皮将焉附!

都到这个时候了,还各怀鬼胎,怪不得孔瑾说千年大汉的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

唯有重塑民心,重塑军心,重塑脊梁,才能重振大汉雄风。

唯有建立高度统一的中央集权,才能让大汉回到从前。

陆长生不知道什么叫高度统一的中央集权,问孔瑾是不是还是要有一个皇帝。

孔瑾说不一定,至于为什么不一定,要到了那个山头才唱那支歌,现在谈论这些还有些为时过早。

是啊,为时过早,粮草快没有了,战船快没有了,弓箭也不多了,伤员满营,陆长生真的不知道如果闻太师再来一波这样疯狂的进攻,大汉还顶不顶得住,自己还顶不顶得住?

终究,自己只是一个战士,做不到像武王那样一举定乾坤,做不到武王那样叱咤风云,笑傲天下。

陆长生轻轻摇头,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成为武王呢?

武王永远只有一个,已经陨落的那个。

陆长生想起武王,心情有些低落,拿起放在大汉军旗下的酒壶喝了一口酒。

这是百战堂新酿的酒,据说根据孔瑾的建议,从黔中郡赤水河中取的水,又在当地挖了酒窖,陈酿了一段时间,说是口感更好。

开始陆长生有些喝不习惯,觉得没有像以前的酒那么好喝。

可是多喝了几次,发现这种酒是越喝越好喝。

它的香气浓郁而独特,散发着一种独特的麦香和酒香。口感醇厚而细腻,入口后能够感受到丝丝的甜味和酒香在口腔中蔓延开来。

而且这种陈酿的酒余味悠长,让人回味无穷,很适合一个人坐在城头,看日升日落,看天河之水川流不息。

陆长生不是孔瑾那种文人骚客,他做不出孔瑾那样的诗句,“ 北临赤壁,以观天河。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春意盎然,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这首“观天河”被大汉国师庞尚诩尊崇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之千古佳作。

庞尚诩此人,向来极为自负,可是当孔瑾喝了百战堂新酿的酒,在微醺的时候做出这首诗,庞尚诩手中的酒杯掉落在地,呆若木鸡。

他连连感叹,“既生诩,何生瑾。”

借着醉意,庞尚诩拉着孔瑾的手,“孔兄如若不弃,庞某愿尊称一声大哥。”

唬得孔瑾酒都醒了一半,这庞尚诩年纪比他大十几二岁,他要是接了这一声大哥,那就乱了套了。

孔瑾连忙说这首诗并非他所作,而是他的一位知己好友孟德先生的作品。

众人自然不信,天下才气共十斗,八斗在你孔军师的腹中,你何必如此谦虚?

想起孔瑾那张喝醉酒涨红的脸,陆长生嘴角浮现出淡淡的笑意,身上的黑气似乎都散去了一些。

这个世界很残酷,很无情,也很无趣。

可是有了像孔瑾,像紫凤,像刘秀珠这样的人,这个世界就变得有趣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