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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带无限物资,嫁村里禁欲颜霸知青 > 第144章 夸得她尴尬症都要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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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夸得她尴尬症都要犯了

联想张家出事时,远在部队的自己都没能帮上什么忙,叶霈临不免有些愧疚起来,自责道:“得知你们出事后,我一直都在担心你们的情况,也不方便联系你们。如今看到你们都安好,我也就放心了。”

张蔚大手一挥,豁达道:“没啥好担心的,都过去了,我们也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

宁骊婉抹了把泛红的眼角,板起脸,故意拆他的后台,“你就嘴硬吧!要是没莹丫头暗中帮衬,我们能有现在的好日子?”

张蔚面露尴尬,讪讪道:“瞧你这话说的,我当然知道这都多亏了莹丫头,这不是为了让霈临安心吗?!他驻守边境保家卫国,操心的都是国家大事,哪能让我们这点小事劳他烦心呢?”

“哼!我看你分明就是牛栏里挂风扇,就知道吹牛!人家霈临多聪明的人,还能被你诓了去?”

“哎呀,孩子们都在呢!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日后好相见嘛?”

这老俩口当众拌起了嘴,其他人都纷纷露出了会心的笑,气氛一片和乐融融。

夏颖莹招呼大家,“我们快吃饭吧,边吃边聊,不然菜凉了就没那么好吃了。”

张蔚早就注意到那一桌子的丰盛佳肴,笑呵呵道:“我今天有口福,又能吃到莹丫头做的大餐了!”

“爸,你又说错了,我们哪天没吃到莹丫头做的大餐啊!”

张允潇笑着望向夏颖莹,毫不吝啬地夸赞道:“不怕你们笑话,我现在每天最期盼的就是饭点,只要吃到莹丫头亲手做的饭,我就会看到希望的光,再苦再累都不怕!”

陆旭冉和华一恺也纷纷附和,“那可不是!莹妹子现在就是我们的福星,得罪谁都不能得罪她!”

“是啊,莹姐姐做的饭最好吃了!要是能吃一辈子就好了!”

眼看着自己又要成为话题中心,夏颖莹头大如牛,不得不可怜兮兮地望向叶裳瑞,示意他赶紧给自己解围。

她只是凭着本心做事,谁真诚待她,她就对谁好,没想图人家感恩戴德。

这会被置身于这群夸夸团中,夸得她尴尬症都要犯了。

叶裳瑞读懂了她的意思,好笑之余,不得不奉命插话道:“先吃饭吧,时间不早了,大家也该饿了。”

被他这么一打断,夸夸团员们总算暂时下线,眉欢眼笑地围着餐桌坐下来。

叶霈临之前只尝过夏颖莹做的肉脯肉干和辣椒酱,刚听张蔚到他们一直夸夏颖莹手艺了得,再看这桌菜卖相确实不错,想来应该能跟京城国营饭店的大厨比上一比。

结果等真正下筷,他着实被惊艳了一把,这哪里是能比上一比,简直就是一骑绝尘,横扫千军了!

满满一大盘的白灼虾,每一只都剥了壳去了虾线,肉质鲜甜爽口,不沾酱也够味。

浸熟的白切鸡过冷后,拌以熟花生油,皮爽肉滑,蘸上特制的熟油蒜葱碟,清淡鲜美。

梅菜扣肉以原汤勾芡,肥而不腻,肉烂味香,入口即化,清蒸鲈鱼鲜香清口,就连最朴实的野菜汤也做得滋味浓厚,甘甜回味,一碗喝下,整个肠胃都慰贴了。

叶霈临捧着碗,禁不住暗暗感叹。

这弟媳的手艺太好了,实在没什么可挑剔的,比国宴御厨还好。

也难怪在场的诸位气色这么好,尤其是他弟弟,容光焕发,鲜眉亮眼的,被弟媳这么精细的照顾着,年少老成病都治好了,能不发朝气蓬勃吗?

众人闷不吭声的地扒着饭,谁都没多余的嘴说话,只专心享受桌上的美味佳肴。

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等碟里的菜被清得七七八八了,叶霈临总算记起被放到院子里的疾风,忙起身要弄些剩菜去给喂爱犬。

夏颖莹适时地制止了他,笑盈盈道:“大哥,我已经喂过疾风了,它这会应该还在外边啃骨头吧。”

叶霈临半信半疑地,“……真的?”

疾风是经过严格特训的,平日里除了他和几个训导员,谁端来的食物都不吃,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

夏颖莹今天才第一次和疾风见面,这就征服了他的爱犬?

看出他的疑惑,叶裳瑞轻声道:“真的。前两天村里杀猪,阿莹要了不少大骨头回来,今天的野菜汤就是用骨头熬煮的,骨头都捞出来给疾风啃了。”

闻言,华一恺立马望向手里捧的野菜汤,恍然大悟道:“原来这汤是用骨头熬的汤底啊,难怪这么香!”

话是这么说,但叶霈临还是有些放心不下,走出堂屋巡视了一圈,很快锁定正趴在厨房门口大啃骨头的疾风。

他不禁有些失笑,迈开长腿走到疾风旁蹲下,伸手撸了一把它毛茸茸的脑袋,“你还会挺挑,以前队里这么多人巴巴地赶着喂你,你怎么都不肯吃,现在有对胃的大骨头了,宁死也要啃了是吧?”

疾风抱着骨头,黑眼睛湿漉漉地望着他,后面的尾巴甩啊甩的,彰显它此刻的心情又多快乐。

叶裳瑞和夏颖莹也跟着出了堂屋,走到他身后停了下来。

夏颖莹看着疾风那双感情充沛的眼睛,越看越喜欢,忍不住问道:“大哥,你真要把疾风留在我们这呀?”

叶霈临眼里闪过几分痛惜和自责,低声喃喃道:“它跟着你们,肯定比跟我在部队吃苦好多了。以前我俩经常一起出任务,要不是为了救我摔瘸了腿,它现在还是队里跑得最快的冠军。”

听出他话中的浓重不舍,夏颖莹心头恻然,在疾风的另外一侧蹲下来,郑重保证道:“你放心,以后它就是我们的家人,我们肯定会好好对它的!”

人与人之间是讲究眼缘的,和动物也是一样,刚第一眼看到疾风时,她就喜欢上了。

尤其这还是受过特训的前公务员,聪明识人性,分辨出他和叶裳瑞是叶霈临的家人,对他们亲近得很。

刚刚她端骨头出来放到地上时,原以为要费一番功夫,才能让这个新成员吃东西,结果疾风只是走上前嗅了嗅,抬头对她狂摇了会尾巴,很快就趴下来狂啃骨头了。

叶霈临嗯了声,正色道:“疾风就拜托你们了。哪天要是你们不想养了,随时告诉我,我过来接它。”

“不会有那么一天的!”夏颖莹抿着嘴笑道:“疾风往后就在这里扎窝养老了,除非它不想跟我们过了!”

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这话,原本正沉迷啃骨的疾风耳朵动了动,抬起头,朝着她呜呜叫了几声。

夏颖莹好奇,“它说什么呢?”

叶霈临似笑非笑地看着这个有骨便是娘的爱犬,有些没好气道:“它在跟你效忠呢!亏我之前还担心它融入不了新家,结果它这么快接受了新主人,真没良心!”

他把话说得咬牙切齿,疾风自觉惹了他生气,忙凑过来要跟他贴贴,主动讨好认错。

叶霈临被它的大脑袋拱得差点没往后摔倒,幸好他反应快,眼疾手快地撑住了地板,这才没跌了个四脚朝天。

偏偏差点闯祸地的罪魁祸首还歪着头看他,满脸无辜和无害,直把夏颖莹笑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