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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不瞒你说,我现在的情况也很窘迫!”王国强叹息了一声,说:“我虽然是名公务员,但工资并不高。家里每月都需要我寄钱,我还有个弟弟在上学,现在住的这套房子每月需要还月供,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虽然竖起耳朵在听,王国强的话却仿佛一阵风飘荡着,好像进了我的耳朵,又好像没进。我的心在慢慢地往下沉,周遭的一切仿佛慢慢地变得灰暗,大有将我整个吞没之势。

“兄弟,你不是有房子吗?你能不能……”若非迫不得已,我不会开折扣,仿佛要人家挖骨割肉似的。

一段看似很短暂却又仿佛很漫长的沉默过后,王国强说:“兄弟,你有所不知,我现在住的这套房子其实已经抵押出去了。”

“抵押出去了?”

“是啊!去年,我母亲患了重病,当时,家里的钱都花光了,走投无路,我只好将这套房子抵押出去,向银行贷款…..”

从王国强家里出来,天上漂浮着的白云,似乎全都变成了乌云,密密地一层一层地压下来,大有将大地万物吞噬之势。抬头看天,恨不得放声痛哭一场,整座城市,高楼林立,却没有我的立足之地。

深深的绝望中,养父那张苍老而憔悴的面孔清晰地印在脑海里,一根有力的鞭子抽打在我心上,激起一股股昂扬的气概。

“爸,我不会对你坐视不管的!我一定想办法筹到钱为你治病的!李毅,你是个男子汉,你必须振作起来,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你都不能灰心,不能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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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仔中裤,花布上衣,头发染成了红色,像痞子了吗?还是不大像,问题出在哪儿呢?对了,上衣得撩开,袒胸露乳最好,痞子的形象就是这样的!

痞子怎能没有烟和打火机?一包硬盒的中华,档次还算不错!打火机就不用讲究了,能打出火来把烟点着就行!

哦,对了,最重要的工具还没带!王招财这混蛋不见棺材是不会流泪的。不带把刀威胁他怎么行?刀也不用那么讲究,能刺进人体放出血就可以,水果刀也有这样的功能,家里正好有,就带上它吧!

做好准备工作,我戴上墨镜,满身痞气地出门去。

不甘心粥店就这么被霸占,更不甘心两手空空回去,否则,叫我如何面对养父?在离开京海市之前,我得再博一把!我就不相信王招财这混蛋不怕刀子!

时间是上午九点多,阳光似乎格外地灿烂,白花花的,洒满了大地。还好,破面包车还在。开着它,虽然不拉风,至少也稍微能有腾云驾雾的感觉。踩着油门的时候,恨不得它变成飞机,在蔚蓝的天空遨游!

走进原味粥店的时候,没人认出来是我,他们也不可能认出来是我,毕竟,我戴着墨镜,又打扮得花里胡哨,跟以前那个正正经经、本本分分的李毅完全是两个人!

服务员问我喝什么粥的时候,我没开口应答他,嘴里叼着烟,手指了指点单本,粗心大意的服务员根本没料到是我,他那笔记下,转身离去。

粥很快上来了,味道还是那么熟悉,不过今天倒是多了一种味道的,这种味道便是仇恨!有了这种味道,吃起来格外地痛快,恨不得啪啦一口就给它吃完!

王招财从里间走出来的时候,我刚好吃完最后一口粥。

王招财今天头发梳得格外整齐,好像好涂了油,因为看上去实在很光亮。看着他的头发,我在想,待会儿如果出了意外,染上血液会是什么样子?!

王招财从我身旁经过的时候,我哐的一声,将碗摔到地面上。像其他人一样,王招财把目光投向地上的碗。趁此机会,我嗖地站起,右手一把箍住王招财的脖子,左手抽出刀,架在王招财的脖子上。

我不想杀王招财,也不想伤害他,这个方法其实是下下策。如果不是急着筹钱为养父治病,我才不会铤而走险。只要王招财乖乖地把粥店还给我就什么事都没有。他要是不还,我也不会伤害他。

当然,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我演戏失败,不小心伤到他,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你、你是什么人?”王招财挣扎着,惊恐地喊道。

“别动!你敢动,我保证刀子将刺进你的喉咙!”我说。

“李毅,是你?你、你想干什么?”

“干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粥店本来是我的,你还不还给我?”我咬牙切齿地说,向来最痛恨没骨气的人,真恨不得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结果了这混蛋的生命!

“李毅,你、你别乱来!有什么事,咱们可以好好商量!”

“这事根本没法商量!”我怒吼道:“我爸得了绝症,你必须把粥店还给我,否则,今天我要了你的命!你还还是不还?”

“你先放了我!”王招财喊道。

“你必须先答应我!王招财,你了解我的性格,你不还我粥店,我真的会动手的,你别逼我!”

“李毅,粥店是你自己转给我的,你怎么能出尔反尔?”

“王招财,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敢耍我?你是不是想死?”我越想越气,右手加大了力气,只听见王招财一声惨叫,刀刃已经深深贴着他的脖子,只要再深入一点,皮儿可就破了。

“李毅,你别乱来!快放了我!”

“你到底答不答应我?”我怒吼道,气恼至极,这个王招财真是把钱看得比命还重要,都这个时候了,他还不肯把粥店还给我!

“哈哈哈…...”王招财突然放声大笑起来。

“你笑什么?”我有点糊涂了,搞不懂这混蛋葫芦里装的什么药。

“我笑什么?我笑你蠢!粥店开起来之后,你投入多少心思去管理?你三天两头往外跑,把生意交给我打理,你自己当甩手掌柜!我王招财是很命贱,但我还是有人格,有自尊的。我凭什么卖命给赚钱,被你呼来唤去?”

“这么说,你承认采取非法手段抢走我的粥店了?”我问道,之所以这么问是,只要王招财亲口承认他抢走我的粥店,店里就餐的顾客听到,我便有了证人。事后再找这些顾客作证,粥店就有可能夺回来。

谁料,王招财这混蛋比狐狸还精,他哈哈大笑,说:“李毅,粥店是我合法得来的,你休想抢走!你知道的,我本来就是贱命一条,要杀要剐随你的便,想抢走我的粥店没门!”

“你还有脸说粥店是你的?你以为我不敢杀你是不是?”我只觉得浑身的热血往脑门冲。王招财如果继续这么激怒我,我并不怀疑自己会动手结束这混蛋的生命!

见到我怒不可遏、使劲地晃动着握刀的手,围观的人群发出了尖叫声。他们的尖叫声,非但没有将我从愤怒中唤醒,相反,我好像战士听到了冲锋的号角声似的,体内的热血继续澎湃着,流动的速度越来越急,几乎要快要把血管爆裂掉,然后火山爆发似的。

便在这时,一阵悠扬的笛声响起。此笛声跟传统的笛声不同,传统的笛声声音悠扬,此笛声较为低沉,像是心怀悲伤的人在呜咽,如泣如诉,如怨如慕,余音袅袅,不绝如缕,近在眼前,却又仿佛远远地来自天边,叫人陡生飘渺的感觉。

循声望去,见角落坐着个女孩,侧脸对着我,身穿淡绿色上衣,白色裤子,乌黑的头发宛如山间清泉倾泻而下。虽然看不到她的全脸,单单从她侧脸的轮廓和那白滑细嫩的皮肤,能猜出绝对是个美女,而且年纪大约在二十出头的样子。

美女纤长白嫩的手上拿着个类似陶罐的东西在吹着。丝丝美妙的音乐如流水从那似陶罐的东西流出,旋律十分优美,竟是宗次郎的成名曲《故乡的原风景》。宗次郎是日本的作曲家,这曲《故乡的原风景》是他的名作之一。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吹奏这首曲子所用的笛子是宗次郎自己制作的陶笛,传说他做了上万个陶笛,才做出一个音色令他满意的笛子。此曲婉转动听,旋律非常优美。

美女所用的笛子肯定无法跟宗次郎自己制作的陶笛媲美,但音色竟也十分甜美,如山间清泉自然而缓缓地流淌。

骤然听到如此美妙的音乐,我和王招财都怔住了,更别提那些围观者。人们早已把注意力从我和王招财的身上移到吹笛子的美女身上,仿佛在听美女的个人音乐会。

曲子将终了的时候,王招财先我从音乐中回到现实,右手手肘往后狠狠地撞了一下我的小腹。我痛得一声惨叫,箍着王招财脖子的手松了一下。王招财趁机挣脱出来,钻进人群中。

此时,曲子已经终了。人们的注意力又转回到我和王招财的身上。

我持刀追赶王招财,一边愤怒地大喊道:“王招财,你给我站住!今天不把问题解决,我饶不了你!”

无奈,王招财人多,他冲几名服务员喊叫。几名服务员一齐围攻上来,夺走了我手中的刀,将我控制住。

像上次那样,我被他们像扔废品一样,扔出粥店。浑身疼痛躺在地上,看着粥店里的王招财不可一世的样子,我恨得把嘴唇都咬破了!

“小人王招财,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死得很难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