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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8章 你我各走各路,毫不相干

天色刚亮,一队护卫队护着一辆马车出了南阳郡,守城兵见对方出示的是世家的路引,半点不敢拦,直接放人出了城门。

结果马车刚走没多久,就见一队人追了上来,领头的赫然是李家的大长公子,大长公子挥着马鞭,抽了守城兵一鞭子,脸色铁青地带人出城追击。

然而天地之大,哪里还追击得到。

官道上,玉秀县主看着坐在她对面的明歌,见对方笑吟吟地盯着自己头上的发簪,有些手抖地取下来,递给她:“你喜欢吗?送,送给你。”

玉秀县主心在滴血,险些哭出来,这发簪是她妆奁中最喜欢的一支,重工打造的蝴蝶钗,叫做百蝶戏珠,中间镶着一颗南珠,精巧绝伦,她此次出来是特意戴这一支的。

结果谁曾想,南疆一行,不仅折损了贴身侍女春夏,而且丢了好些精美的衣裳,风眠洲说大部队目标太大,兵分两路,她带着金银细软和丫鬟秋冬跟着风眠洲的队伍,其他人则走陆路回盛京。

这一路,她再也吃不到自家厨子做的美食了。

而且还要被这农家女打劫!嘤。

明歌见状,接过百蝶戏珠的发钗,好奇地把玩了一会儿,插在了自己的发辫上,然后打开车窗,问着车外的风眠洲:“好看吗?”

风眠洲见她眉眼弯弯,容颜如雪,那百蝶戏珠的发钗戴在乌黑的发上,灵动欲飞,下意识地点了点头,但是想起客栈里的事情,又冷冷地抿唇,别开了视线。

“我也觉得挺好看的。”明歌笑吟吟地说道,见风眠洲不搭理她,回头又见玉秀县主一副要哭的表情,身边的丫鬟也不敢吱声,顿时从锦袋里摸出一颗偌大的南珠,丢给她:“这个发钗就当是我买的,你回盛京之后再打造一支吧。”

秋冬见到那南珠光华内敛,比发钗上的大两倍,顿时惊呼了一声,好美的南珠,这一颗就算是拿去做凤冠都够了。

这珠子可比县主的发钗值钱多了。

玉秀县主看着怀里的南珠,愣住了。她虽然是晋国公之女,又被封为县主,但是这一切都是仰仗父兄的光环,因秋家子嗣艰难,只有兄长一人,她一个庶女才会被记在大夫人的名下,并且对外宣称是嫡女。

一字之差,其实天差地别。

她在晋国公府谨小慎微,从小虽然锦衣玉食,但是不敢踏错一步,以免为母亲惹来祸事,此次来南疆大约是她一生做的最大胆的一件事情。

因为风家三郎君是她未来的希望,风眠洲人品贵重,脾气温和,而且为人仗义,日后是要接手风家的,若是她为了家族嫁给了风眠洲,这才算是真正地改了命。

可以说,风眠洲就是她未来的保障。

秋玉秀看着怀里的南珠,一时之间怔然,这,是眠洲哥哥给她的吗?

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拥有过这样漂亮的南珠,就连宫里贵妃娘娘头上的南珠也没有眼前的这颗大。

风家果然富可敌国,她一定要嫁给眠洲哥哥。

秋玉秀看向明歌的眼神瞬间复杂起来。

明歌见她不断地瞟着自己,笑吟吟地说道:“想知道什么就问。”

这县主忒内秀了点,所有的心思都藏在心里,拧巴的很,活着真累。

秋玉秀鼓足勇气,问道:“娘子,您真的一点都不怕眠洲哥哥吗?”

她很羡慕明歌,竟然可以跟风眠洲相处的那样好,她其实内心还是有些怕风眠洲的,风家三郎君,看似和风细雨的,但是冷着脸的时候,很是威严。

怕风眠洲?明歌唇角微微上扬,没有告诉这位县主,风眠洲流落山中的时候,是何等的落魄。

“怕的呀。”明歌娇娇软软地说道,“可能是我生在乡野之地,没有见识过盛京的繁华和世家的威严,所以不知道怕吧。”

玉秀县主和丫鬟秋冬对视一眼,羡慕极了。果然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以后等明歌到了盛京,见识到世家的威严和泼天的富贵之后,就没有现在这样轻松的心境了。

“放心,以后到了盛京,我会照拂你的,你别怕。”玉秀县主说道,此前还将明歌当成眼中钉,肉中刺,但是现在转念一想,她送自己这么大的南珠耶,而且明歌性格这样天真,没有心眼,好像与她共事一夫也没那么难受。

以后她是正妻,明歌为妾室,总比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好。

“嗯,好呀好呀。”明歌笑眯眯地点头,“那以后你要多多照拂我哟。”

马车内,两位出身背景完全不同的女娘化敌为友。

马车外,听的一清二楚的风眠洲菲薄的唇角抿起,表情很是古怪,身后的风三则觉得不愧是月娘子,竟然这么快就结识了晋国公府的县主,和县主和平共处,只是县主若是真的嫁入了风家,以女娘的本事和手段,真的会愿意屈居妾室吗?

那必是不能。

这事麻烦了。

风三瞬间愁眉苦脸起来。

马车绕路前去泉州,一直马不停蹄地赶路,风眠洲一行人为了避开李氏的耳目,没有进附近的郡县,也没有进沿途歇脚的驿站,而是露宿在山林的空地里。

秋玉秀还是第一次露宿荒野,出马车时腿都有些软,看见不远处有灯火,兴奋道:“前面好像有村子,我们不如去村子里借宿吧。”

至少有瓦片可以遮风挡雨,而且可以烧热水洗洗,不然山里这么冷,就算没冻死,遇到了毒蛇猛兽怎么办?

明歌从马车内跳出来,说道:“不行,我们还没有出李氏的势力范围,要是被他们追查到我们借住农家,会连累好心收留我们的农户。”

李氏那等无耻的事情都做得出来,必不会在乎这些农户的性命。

秋玉秀撇着嘴说道:“真的不行吗?我怕山里有猛兽,而且天越来越冷了。”

“我把我的狐裘披风借你盖着,特别暖和,等会我再去猎几只山鸡,做烤山鸡给你吃,如何?”

“好呀。”秋玉秀一秒被哄好,扭扭捏捏地说道,“那你晚上与我一起在马车里挤一挤吧。”

赵叔和风三等人对视一眼,十分欣慰。女娘考虑的十分周全,他们不借宿农家确实是有这一层深意。

等熬过这两天,抵达泉城,到时候衣食住行一定比照着盛京世家规格来。

风三:“郎君,我去猎山鸡吧。”

风眠洲:“不用,我去就行。你们在这里生火,照顾好县主,注意警戒。”

风眠洲说完,看着挂在马匹上的花灯,提着那盏花灯追着明歌而去。

明歌进山林如同进了自己家后花园一样,没一会儿功夫就摘到了一袋子野果,初冬的山里,野苹果、野柿子光秃秃地挂在枝头,她还看到了野栗子。

将那些野栗子打下来,踩掉外面的毛刺,捡起里面饱满的果实,明歌一边哼着小调,一边看到风眠洲面无表情地跟了上来,手中提的是她落在客栈的那盏花灯。

“你来的正好,帮我多打些栗子,晚上烤了栗子,给县主当零嘴吃。”

风眠洲见她踩着毛刺,被毛刺刺的直摸耳朵,天真无邪的模样,一点也不像在客栈内侃侃而谈的样子,顿时上前拔剑,剑尖轻松就削掉了一堆毛刺,丝毫没有影响到里面的果实。

明歌看的眼睛发亮。

这简直是行走的削毛刺工具人!

风眠洲将一地的栗子捡起来,装进袋子里,递给明歌,然后伸手攫住她的胳膊,冷冷说道:“那只花蛛娘是你养的?”

明歌手上动作一顿,然后笑眯眯地接过一袋子栗子,说道:“我在路上捡的。”

“所以,那个女刺客是你杀的?”风眠洲声音冷下去,五指握紧,虽然他猜想 过是明歌动的手,但是话问出口的时候,心里还是涌上了一股怒气。

她,怎么能动手杀人?即使杀的是刺客。她分明可以出声喊他,他就在隔壁,就算要动手,也该是他来动手。

明歌唇角的笑容消失,冷冷说道:“风眠洲,你是不是当我是神,无所不能?没错,我不信任外人,晚上睡觉的时候留了一盏花灯在门口,花蛛娘喜欢温暖,又喜欢月见花的香气,会爬进花灯里,只要半夜有人试图进我的房间图谋不轨,都会被咬到。

不仅如此,我还用丝线定住了窗前的铃铛,丝线上都是见血封喉的毒药。

我本就是这样的人,你第一日才知道吗?”

风眠洲被她说的哑口无言,许久,哑声说道:“若是进你屋子的人是我,或者是风三呢?”

“你身上有我的蛊,花蛛娘不会咬你,风三和赵叔断然不会半夜进一位女娘的房间,唯有居心叵测之人会进我的房间。”

被花蛛娘咬到,不会立刻就死,只要驱使花蛛娘将毒液吸回自己体内,被咬到的人依旧能活下来。

那女刺客半夜摸进她的房间,被她弄出动静劝退,然后下楼直接杀了玉秀县主的侍女,她自然不会驱使花蛛娘为她解毒,所以才造成了两尸的局面。

明歌冷笑:“我本就是这样冷血无情的人,就算你不耻也要多忍耐。

只于花蛛娘,她是南疆之虫,不会出南疆,我在客栈的屋后留了一袋月见花,天亮之后,等花蛛娘吃光月见花就会离开,回到深山丛林里,你也无需担心我会用毒虫毒死你风家的人。

一年以后,契约完成,你我各走各路,毫不相干。”

风眠洲被她一番话怼的俊脸微白,内心隐隐懊恼,却碍于嘴笨,不知道如何解释。他知晓她是为了自保,也知道她从来不信任他,他只是有些震惊,又有些难过,万般情绪纠缠在心头,让他自己都有些迷糊。

没错,她本就是这样笑语杀人的人,也用蛊控制驱使他,他只是不懂,到底是怎样的经历才能养成她这样的性格。

她生在避世的大月国,又是小国国主的女儿,她分明可以如秋玉秀一样,长成一个天真娇憨的女娘,不需见识到这世间的风雨。

他,只是有些,心疼。

风眠洲沉默良久,问道:“你知晓县主丫鬟的死因吗?”

明歌捡起地上最后一颗栗子,冷冷说道:“不知道。”

用脚指头想都知道,这世上骗女人的无非是情和钱财,秋玉秀的侍女腰间有一个精致的情人锁木雕,那雕刻手法是南疆一带的风格,而且多是情人赠送。

这丫鬟定然是被选中用来献祭的,注定要死。

至于情夫是谁,她怎么会知道,而且人死如灯灭,这笔账总归是可以算在李氏的头上。秋玉秀此次回到盛京,定然会告李氏的状,杀她的女刺客被花蛛娘咬死,在明歌这里,这丫鬟的仇也算是报了。

明歌摘了一袋子野果,捡了一袋子野栗子,径自回营帐那边。

风眠洲见她小脸冰冷,一言不发地跟在她身后,沿路猎了两只藏在草窝里的山鸡,拎着回了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