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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淮拍了拍黑马的臀儿,准备要走。

刚转身,却被几个草原汉子伸手拦住。

先前能说生硬乾语的汉子又开口道:“等一等。”

“你不是乾人,我们就能让你留下。”

“天色很晚了,留下来喝杯奶酒,明早再走吧。”

说着,几个汉子让开了通往营寨的路。

陈淮有些惊讶,武夫感知先往里戳了戳。

一番席卷,这个不大的营寨便被他感知了个遍。

人口约百十来个,一半男人,一半妇女。

还有几千只羊、牛、马。

没有强者。

有的只是气血稍强些的草原汉子。

陈淮欣然前往。

几个汉子黝黑的脸上露出淳朴的笑容。

“走吧兄弟,我们部落的奶酒可是远近闻名的,你一个人,羊肉可以管饱!”

爽朗的笑声在营帐门前响彻,还有汉子上前,打算替他牵马。

可等那人走近,却傻了眼。

“兄弟,你的马,怎么没有缰绳?”

能说乾语的汉子帮忙翻译道。

陈淮笑笑,边走边答,“因为这是今天刚驯服的野马。”

“刚驯服的野马就敢骑远门?你好厉害。”汉子由衷感叹,但他别扭的话音落在陈淮耳中,却只能让青年有点苦笑。

“对了,我叫巴图,你叫什么名字?”

“张武。”

……

再次顶上便宜师父名讳的陈淮,被领着到了一座明亮的篝火前。

一座直径起码堆成两米的篝火,上边架着一只烤的流油的大肥羊。

旁边摆放着几个铜壶,铜壶旁边是几只半盛的奶酒碗。

巴图将陈淮介绍给了这座篝火的男女老少。

当得知他是受乾朝欺压的小国之民,陈淮当即就得到了在场老少的共鸣和欢迎。

“叽里咕噜噜叽咕……”

有老者将手上割肉的刀往地上一甩,脸色忿忿的说了长长一句陈淮听不懂的话。

但青年还是从他的语气中,大概猜出,这是在骂人……

巴图贴心的坐在陈淮身边,为他递来一把割肉的小刀和喝酒的铜碗。

冒着酒香的奶白色液体,从绽亮的铜壶中倒出。

壶身被火光映的亮眼,壶口也被烤的冒气。

“来,兄弟,喝!”

巴图大笑一声,说着,自己就先豪迈的干了一碗。

见状,陈淮哪还能拒绝。

也爽快的接过猛灌了一口。

几碗奶酒下肚,围着篝火的老少们脸上便都涌出了酡红。

巴图乘兴而起,要在人前展示一下自己的歌喉。

还让人拿来了一面坐鼓。

“草原~诶~诶~”

“呼图~”

“……”

陈淮听不懂,但能从旁人眼里看出羡慕。

他小小喝了一口实际上并不太好喝的奶酒,耳朵也悄悄竖的高了些。

在如此盛情招待下,心中难免产生了一股温情。

……

篝火燃烧了许久。

久到围着篝火的人,嗓子都哑了一遍。

巴图狠狠嚎了几嗓后,又有其他汉子起身展示自身吸引力。

还有人想要陈淮也来一段,被他及时婉拒了。

夜深,篝火熄灭,各自回帐。

陈淮被巴图领走。

这个爽朗汉子把自个儿的帐篷让给了青年,他自己则去别的地方挤挤。

陈淮躺在遮蔽了风沙的帐篷里。

耳边是时而传来的虫鸣。

鼻尖隐隐有着泥土气息和草香。

这个陌生的地方,居然给他带来了一丝安心感。

看来他逃出乾都至今,都没被人追上。

……

早晨,帐外的脚步声虽然轻微,陈淮却还是从打坐中清醒过来。

隐隐的光亮从斜处传来。

营地中央已经再次升起了火堆。

巴图和一个穿着兽皮兽靴的女人在火堆旁说话。

听到动静后,两人纷纷回过头。

“张武兄弟,来,带你尝尝草原的早点,哈哈哈哈。”

陈淮顺势坐下后,先被递来了一碗奶状物,里面浸泡着黄白的物体。

“这是奶皮,很软,正好当早餐吃,乾人早上肯定吃的没我们好,正好多吃点,强壮的超过他们!”

巴图发狠般猛猛喝了一口碗中的奶汁,下一瞬却被呛的脸色涨红。

旁边的女子赶忙伸手去捋背。

陈淮摇摇头,有点想笑。

林庭人心中最保留的,就是击败乾人?

干完碗里的奶皮汤,吃完奶制品做的早点。

巴图和旁边的女人将他送到营寨外。

昨天刚刚降服的黑马也被牵了过来。

陈淮有些惊讶的看到马身搭了一副铁制的马鞍。

“这…”

巴图爽朗一笑,“我们送给兄弟的礼物,我一个月后就要娶妻了,就当我和图拉一起送的。”

他旁边约二十来岁年纪的女人,不知道听没听懂,也笑的露出一口洁白牙齿。

陈淮微微一讶,随即在身上摸了摸,想找点什么给这对新人当新婚贺礼。

可却发现,他半个铜板也没剩下了。

一时脸皮有些发烫。

“呃,实在抱歉,我下次回来,一定将贺礼补给你们。”

巴图却大笑着摇摇头:“不用了兄弟,我能看出来你没什么钱,能真心祝福我和图拉,我就很开心了。”

陈淮摸着鼻尖尴尬笑笑。

全给陈清了,下次有机会回来,再补吧。

接过巴图递来的缰绳,青年抱了抱拳,“那就告辞了。”

草原汉子抱拳回礼,用生硬的乾语祝福道:“一路顺风啊。”

已经蹬鞍上马的陈淮轻轻点头,后又朝四周环视了一圈。

似乎要将整个营寨的位置记住。

片刻后,再次拍马上路

……

黑色的闪电在草地上狂奔,每一次迈蹄子,都能跃出数米远。

柔软的有限度的草地很适合奔马。

刚升起的朝阳也没有那么烈。

随着一次次奔跃,陈淮从水草丰美的草原南部,来到了稍显贫瘠的草原北部。

历时三天,走了三千余里。

一座比斩马关要大无数倍的城池显露眼前。

林庭都城,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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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如果说哪某本小说对我影响最深,我觉得,应该是土豆的斗破苍穹。

我喜欢萧炎,也喜欢他的性格。

斗破我是先看的漫画,看完漫画觉得意犹未尽,才去看的小说。

那是高二时候的事情了吧,我记得那次看的废寝忘食,以至于第二天要考试,我都不管不顾了。

啧啧,那时候真是胆大。

斗破也应该是我记忆最深的小说,金手指最想要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