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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二十七日,王大富一行。终于踏上了殷地安人的故土——纽约!

和邮轮上一众熟悉的人,一一道别后。王大富按照船上询问得知的地址,带着一行八人,住进了纽约的帝国大厦。

规定他们:暂时都什么都不用做。晚上休息,白天除留下两人看家。其他人两人一组,低调逛街——不多事,不惹事,不生事的逛街,可以少量的购物。

王大富自己则单独活动。王大富边瞎逛边想着:纽约,也许是这个时代,最大最好的城市吧?

宽敞洁净的街道;川流不息的汽车、马车、自行车、行人…;两边尽是欧美风格的高层建筑,很是美观洋气!;人们衣冠楚楚精神头也不错,很有些现代范儿。

给王大富的感觉是——他大爷的老子别是又穿越回去了,在哪个华夏的三线城市里?但遍地的蓝绿眼睛,又分明告诉了王大富。这的确是在,一九二八年的美国纽约。

狗日的!这是向全世界,掠夺了多少财富啊?这基础设施建设,这楼房街道的,真的快赶上后世,那三四线的华夏城市了!

上海,已经是华夏最好的地方了,可跟这儿比起来,还是差距不小啊!怎么说呢?一个是在后世东中部的三线城市里,一个就是西部边强,一个穷困县镇吧。

太富了,得劫富济贫才行!这世界的发展就是如此的不平衡。王大富累死累活的,富地所有收入加起来,也就平均十几万一年,很快都会入不敷出了!

杜月笙等上海三大亨的三鑫公司。一年帮人运送点鸦片,就是大几百万的纯收入!可三鑫公司,如果要跟纽约很多巨富相比,好像又提鞋都不配了……

王大富的两世,可都是穷人出身。为了装点门面,住倒是住着帝国大厦。可只有他自己清楚:他们一行,除了船票外就带了三千美元,六根黄鱼。

幸好撒逊还不错!替他带了些盘缠。要不然,他哪住得上帝国大厦?

王大富也算是懂了,这个时候的漂亮国人与漂亮国文化。金钱至上资本至上嘛!所以,他得住帝国大厦;所以,他得先搞钱,再与人谈合作!

你拿得出两三百万美元出来,说不定你在漂亮国,哪儿都可以畅行无阻。富珍一个劲的,劝自己收了她妹妹!

那是因为她听说了王大富,随随便便的就要去漂亮国,准备投资几百万!你要没钱,她都不会告诉你,她还有个妹妹!

约瀚与杰克,能跟他王大富成为“朋友”,绝不单单是王大富的一根两根黄鱼!那是看他王大富这家伙,自信从容淡定的住着上等舱! 但若换了撒逊,他都懒得甩你……

可这遍地黄金要怎么搞?王大富想除了黑帮,纽约的巨富们。肯定不会像以前赵富贵那个土鳖,将金银藏地道里!

关东军能将黑帮钱财存地道里。那可是因为他们不想让上面,发现他们小金库的任何蛛丝马迹!然而,纽约富商们可不一样,纽约可有的是银行。

辛辛苦苦跑一富商家里,如果搞点零花钱!那也太没层次了,太浪费时间了。难道,他要策划去抢银行?

王大富被自己这大胆的想法吓到了!那可不行!很危险还动静太大。他王大富还不是亡命之徒!

……

王大富一行,是上午安顿下来的。下午他随意的逛了一下午,独自吃过晚饭后。他还是没回去,一直看似随意的逛到了凌晨。

边逛边感知体会分析,似乎也慢慢的摸到了点:如今这时代,这纽约的门道。

的确是自由文明之都。地下赌场很自由;卖淫很自由;吸大烟很自由;地下酒吧也挺自由的!据说,据纽约人说,他们还早就有禁酒令。

商业方面,的确看上去很繁华很发达,或许这就是文明吧。怎么感觉与五六十年代的香港差不多?一个晚上,都感知到两次黑帮火拼了,后世的五六十年代,香港有这样乱吗?不清楚!

……

王大富又按照富珍给的地址,找到了她妹妹佩娘西的住处。没有现身进去,只远远的观察了一番。

一道丽影,灯光下正伏案疾书着什么。只看到了侧身侧脸,嗯,至少是挺文静的一个姑娘。另外,曲线也还挺不错的……

丽影似有所感的抬头,向王大富看来,王大富隐身黑暗中走了。匆匆一眼,似乎脸庞轮廓还不错!看来富珍关于她妹妹的话,大多还是可信的。

当然了!她也自然知道这些东西,都不可能骗过王大富的眼睛……

王大富在琢磨着:私底下这么乱的纽约,看来黑帮不少啊!他们有没有大宗非法交易?要能搞到他们,大宗非法交易的情报就好了!大宗交易才有大额现金嘛。

那些暗中的火拼,才没意思了!跟他也没有关系的。

第二天,那个姓撒逊的家伙来了。还了借王大富的四千美元,还非要另付王大富一万美元。王大富缺钱,但不能收这个钱:狗日的,你的命就值这一万美元?

王大富表示自己又不缺钱花,救他也不过是本能的人道主义精神。再说以后说不定还要找他撒逊帮忙呢。

撒逊犹豫着还是将钱收了回去,却让王大富帮他分析下:他在邮轮上的钱财是谁偷走了,居然找不到一点蛛丝马迹的?

王大富心说你个王八蛋,怕是早怀疑是我了吧?但也只能顺着他的话,装模作样的仔细询问着所有细节。

最后的结论,那是是邮轮工作人员,只有他们有四个有利条件:

有可能提前知道他们是谁,也就有可能提前确定,他携带了大量钱财;环境熟悉,房间内部结构熟悉;比其他人更清楚哪些人是他一起的人,他们现在都干什么;最后,是他们不怕搜查,因为失物肯定会搜不到!

撒逊这家伙耐心听王大富说完。然后说了句,差点让王大富吐血的话:那艘邮轮他们家族有股份,可以算是自己人!

好在王大富反应快:被自己人出卖背叛才最可怕,这样说来就更是他们干的了!

王大富是将撒逊送下楼的。感觉撒逊这孙子,有意无意冲远处点点头。然后,就感知到自己这些人,居然被监视和跟踪了!他大爷的!

王大富没声张。只是要求自己人,别去偏僻之处!必须四个四个结伴而行,不得落单,然后就一切照旧了。

他们根本就不太监视,王大富带来的其他人!重点就是跟着王大富。他大爷的,王大富也只能装作毫无察觉,毫无目标的瞎逛起来。

当然了,哪能没有目的?尤其是这晚上,哪儿有黑帮在活动,王大富就往哪儿带;哪儿要发生火并,他就往哪儿引!

两次差点吃上枪子后,那帮尾巴变聪明了。只要看王大富进了哪条街,哪条巷就行!不再跟进去了。王大富要的,就是他们的聪明!

然后,王大富消失了。

然后,那四个家伙找了一阵后,就一个人继续去酒店守着;两个人继续找;还有一个人急匆匆的走了。

王大富跟上了那个走了的家伙,他估计,这是去报信的!

果然,那家伙鬼鬼祟祟的,来到了一个犹太人聚居区。又鬼鬼祟祟的,进了一幢有人暗中守卫的房子。以王大富超强的听力,也没听清他们在房间里说了些什么!

毕竟,距离还是有些远了!王大富只感知到,他们就是在对撒逊汇报!因为体型与声音语气对上了。

然后,王大富又从开始消失的地方,一边系着裤子,一边从一处巷子里走出来。轻松随意的回酒店睡觉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