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一天走向熟悉的转角,看到了两个熟悉的身影。一个是王奶奶,另一个是周大爷。
王奶奶依然慈祥,周大爷依然坚朗。
谢一天看到了他们,他们显然也看到了他。
“小谢——”王奶奶挥着手,激动地叫到。一旁的周大爷也是露出了难得的笑容,他俩确实都挺喜欢这个山里娃。
“王奶奶、周爷爷!”谢一天叫道。
“小谢你这几天不来摆摊,我和你周爷爷是一直在念叨着你啊!”王奶奶笑着说道。
谢一天也是感叹:“我也挺想念你们的。”边说着,他将手里的菜递给王奶奶,把另一份递给了周大爷。
“小谢你这是干什么?”王奶奶问道。
“对啊,你给我们菜干什么?”周大爷也是同样不解。
谢一天解释道:“谢谢王奶奶您给我介绍生意,谢谢周爷爷您那天把戴眼镜的那个人的电话给我,真的很感谢你们,这菜我自己种的,你们拿回去尝尝。”
二老自然还是要推辞,但是谢一天不给他们机会,直接转身一阵小跑。跑远了点才回头笑道:“以后我还会来看你们的!”说完,他向二老挥了挥手,一溜烟闪人了。
看着谢一天的背影,周大爷感叹:“小谢真是个有礼貌懂事的孩子,我只是帮他带个口信,他居然还记得要来谢我。”
王奶奶将谢一天给她的菜放好,柔声说道:“我不会看错的,他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孩子。山里人客气讲道理,我好久没看到这样懂事的年轻人了。”
谢一天跑出一段路,进了市场里面,去进行一番采购。他买了一些调味品和荤菜,买了一壶花生油,买完就直接回家了。
到家时间还早,还不到10点钟,他将东西一放,在小屋找出钉耙,背上就往苦竹山走。今天天气真的很不错,初冬的晴天,太阳打在脸上并不炙热,反而有种暖融融的感觉。这个感觉很好,就像情人的手,轻轻地抚摸……
大黄小黄在前面跑,谢一天慢慢地走着,感觉这样的田园生活也很不错。他一直很喜欢田园生活,小时候读陶渊明的《归园田居》,就一直幻想着未来也能像五柳先生那样,做一个与世无争的洒脱之人。
长大了以后他发现想过舒服的田园生活,那得要有钱。没钱的人在农村那也是被人看不起,过得也是穷苦的日子。只有有钱人在农村才能过上体面有面子的日子。
归根结底,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谢一天觉得自己明白钱那么重要还不算晚,他还年轻,还没有真的躺平太久。如果真的躺平到50岁,再想办法赚钱,那真的有点太迟了。
走到石块铺成的小径上,迎面走来一个身材高大的短发中年妇女,这个中年妇女他自然认识,而且相当认识,因为是他大伯母啊!
“大妈!”谢一天叫了一声。
大伯母抬起头来,看到是谢一天,笑着说道:“是阿天啊,好久不见了!”
大伯母名叫濮丽芬,之前一直跟大伯谢大龙在各地做水电。她虽然是个女的,但身材高大,力气大,一般男干体力活还不如她。由于经常在外地,所以在村里很少能见到她的身影。
在西坞村,像谢大龙夫妇、谢水龙夫妇这样夫妻二人都在外地工作的并不在少数。村里没有什么工作机会,种地收入难以维持生活支出,那么出去打工就成了绝大多数村里人的选择。
江南省算是经济大省,可即便是这样,城乡差距依然很大。农村,特别是像西坞村这样的小山村,没有工厂,位置偏远,在村里想买包烟都找不到地方。在如今农产品价格较低的情况下,想靠山吃山,真的是谈何容易啊!
“是好久不见了,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啊?”谢一天问道。
濮丽芬说道:“昨天晚上。早上我还看到你面包车开出去了!阿天,几个月不见,你车都买了啊!”
谢一天尴尬地笑笑,这车的来路,可不是他发达了才买的。为了避免尴尬,他岔开话题:“大伯也回来了吗?”
濮丽芬摇摇头:“他还有活要做,我先回来的。家里乱糟糟,我们都在外面,真的也不行。我刚才去地里,草都有我人那么高了,唉——”
大伯家的地和谢一天家的地很近,都在那个山坡上,位于他家的下面。
“阿开哥呢?”谢一天继续问道。
“他在上海呢!说是有个工地要做,要过年才能回来呢!”濮丽芬无奈地说道。
“我很久没见到他了!”谢一天感叹。
谢一天的堂哥谢一开是一个施工员,经常在外地,一呆就是几个月。一个工地干完了,就到下一个工地了……
他的老婆张红在新佛县城的一家商场做营业员,朝10晚10的生活,平时都住娘家。
“别说你了,我都有两个多月没见他了!”濮丽芬苦笑道,“他上个月回来直接去了他老丈人家,家里也没回来。”
谢一天说道:“家里你和大伯都不在,回来连饭都没得吃,换做是我,可能也不想回来。”
“嗯,现在我回家了,到过年都不出远门了,我想阿开回来就能见到他了。”濮丽芬想到和儿子相见,是一脸的微笑。
“我爸妈我是半年没见他们了!”谢一天突然想起自己的爸妈,在6月份的时候他们回来了一趟,到现在已经整整半年了。
“唉,我们这几家,都是差不多。对了阿天,浩浩从今天开始就由我接送了,要是他有不会做的题目,到时候还要问你呢!”濮丽芬笑着说道。
谢一天点点头:“这个好说,我能帮的您尽管开口。”
濮丽芬口中的“浩浩”是谢一开的儿子谢宸浩,今年6岁,目前在丰乐镇中心小学上一年级。他平时因为爸爸以及爷爷奶奶都不在丰乐,所以一直和妈妈张红住外婆家。
谢一天也很久没见到浩浩了,他记得这小子胖乎乎的,胃口特别好,一顿能吃下两碗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