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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魔临 > 第四百二十八章 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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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知府被扒光了衣服,

挂在了城墙上。

因天气寒冷,

善于做菜的人心思又细腻得多,所以何春来在下面,为马知府点了个大火盆,为其取暖;

另外,衣服被扒光了,但依旧很贴心地为马知府披上了稻草。

不管怎么样,

侯爷毕竟没说要给他整死不是,

真弄死了,

反而是他这种手下人不会做事了。

但因为这里升起了大火盆,入夜后,很是显眼,所以吸引来了城外的很多流民,他们聚集在这里,默默地欣赏着高高在上的玉盘城知府此时的……

高冷姿态。

倒是没人敢载歌载舞,没人敢欢呼雀跃,甚至,没人敢指指点点。

大家的神情,都很麻木。

城墙的另一端,出现了郑侯爷的身影,在其身侧,站着苟莫离。

后头,站着剑圣和陈大侠。

苟莫离眼里,闪烁着戏谑的火苗,他喜欢看到这一幕,也乐在其中。

陈大侠稍微悲天悯人一些,他看着的,是城下那密密麻麻的流民。

而已经对难民有些免疫的剑圣,

唏嘘的,

是如今的三晋大地。

曾经,苟莫离还被关在雪海关地牢里时,剑圣时不时地会请瞎子把他提出来,和自己聊聊天。

那时的剑圣,

刚刚经历雪海关前的那一战,

高光过,

也高昂过,

还没来得及沉淀;

所以,剑圣问苟莫离:非要折腾这一遭么?

苟莫离的回答是:你是看我输了才这么问。

一场野人入关之乱,

大半个晋地被搅动,

百姓流离失所,死伤无数;

野人自己,十几万青壮,基本就没几个回到雪原去的,大部分被歼灭,剩余的也被当作劳工硬生生地累死在了工地上。

但,

如果赢了呢?

野人将离开雪原,重新拥抱晋地的温暖。

剑圣又问:眼下看,值得么?

苟莫离回答:不做,是当狗,眼下,也是当狗,反正都是当狗,为何不折腾一下?

因为苟莫离不会只溜须拍马,会说一些真话,所以剑圣在养伤时才会找他聊天,而那时的苟莫离,也能得到极为珍贵的见见阳光的机会;

剑圣那日最后问了一句:非得这般么?

其实,可能剑圣自己都不清楚自己问的,非得是哪般。

但苟莫离却回答得很多,

他说,

你看看燕国那位陛下,他是怎样的人?

往前数千年,都是一代明君雄主的底子。

他不晓得如何赢得美名?

他不晓得自己穷兵黩武之后美谥都得折中?

他不晓得马踏门阀后会血流成河?

他不晓得大军进发后面是百万民夫支撑,不晓得自己国内要民不聊生?

说白了,

再民不聊生,无非是饿晕一些人,饿死一些人,只要这个国还在,只要这个朝廷还在,灾年,挺过去就是了。

最怕的,

其实是那种被外敌破国之后,那人命,才叫真的不值钱呐。

没粮吃了,能吃树叶,能啃树皮,能吃草,大不了,弄两顿观音土,堵个半饱!

但刀砍过来,你脑袋,还能换个位置继续喘气儿么?

他燕国,不趁着他在,不趁着这个大好局面,尽力打出去,打服四方,呵呵;

百姓们或许会骂他,史书上或许会污他,

但千秋万代以来,

破国灭稷,那才是真的白骨满地真正的凄惨!

就像是,

你们晋人!

……

所以,在看着玉盘城下的难民时,剑圣心里,并没有太多的怜悯;

一是因为,太多太多人,拿晋地苍生来问他,要挟他,指责他,他烦了;

二是因为,他是见到奉新城内外的流民,是能够吃上土豆糊糊的,而且,他住的是寻常之家,能够从自己家里人的神色里,看到对未来的希望。

一切,

会变好的。

有些时候,剑圣自己也发现了,他似乎是自己愿意去被郑凡骗;

因为从盛乐城开始,到雪海关,再到历天城,

剑圣领悟了一个道理,

学剑,救不了晋人。

与其让自己的龙渊,继续高高在上,与其让自己的白衣,一尘不染;

但那只是飘逸了自己,于国于民,何益?

眼前这位,

他,

以及他的那些能力强得让剑圣都不得不发出惊叹的手下们,

是真的能让百姓们,过上有着落的日子的。

剑,

要接地气;

这里的地气,是真的地气;

结合自己上次开二品近乎暴毙的结果来看,

或许,

他可以以地气来引下那二品之境的力量作支撑,让自己的身躯承受的压榨和消耗更小一些。

而地气,

在哪里?

剑圣的目光,不由地又落到了眼前这个男人的后背上。

半辈子,行走江湖;

争斗、厮杀,

江湖豪杰,斩过;

一国之君,杀过;

但所见所闻之下,活得最接地气的,当属眼前这位。

郑侯爷并不知道,

自己现在站在这里,

什么话都没说,

却已然成了剑圣的“参悟”对象,

还好不知道,

否则现在还在为这迟迟打不开境界而烦恼的郑侯爷而言,真的是一种郁闷至极的打击。

而郑侯爷,

其实现在脑子里,根本什么都没在想,

他只是上来透透气,吹吹风,真的仅此而已。

陈大侠这时忍不住开口想说话:

“这个知府,怎么这么傻?”

能被陈大侠说“傻”的人,那是真的……

苟莫离笑道:

“你觉得燕人每个都绝顶聪明?任何时候,一个地方人多了后,占大多数的,往往都是傻子。

燕国,也是傻子居多,就比如那位,你当他不知道这么明显地送女人,太贴面了么?

你当他不知道,这般做,其实官声受损最大的,是他自己么?

他是知道的,但他还是这么做了,因为他觉得这样一来,可以更亲近,可以直接成为咱们侯爷门下的一条走狗。

但他傻就傻在,他误判了一件事。”

说着,苟莫离顿了顿。

陈大侠马上追问道:“什么事?”

苟莫离满意地点点头,道:

“他可以不要脸,但咱侯爷,可是要脸的。

他也不想想,

如果他大张旗鼓地,去给李梁亭,去给靖南王这般送女人,会是个什么样的下场?”

“嗯。”陈大侠若有所思,“我好像懂了一点。”

苟莫离又低头,看了看那边被挂在那儿的知府,

冷哼一声,

不屑道:

“真的,别看大燕现在铁骑无双,灭国征伐,战无不胜,但绝不是燕人都各个聪明,而是最上面那几位,领路领得好而已,就包括咱们侯爷。”

郑凡看了苟莫离一眼,苟莫离马上闭嘴。

“回去休息吧。”

……

马知府在天亮时,被解绑了下来,因为本身有点功夫底子,所以没被冻死,但也被冻得够呛;

最重要的是,这脸面,可谓是被踩进了泥潭里。

而且,这件事之后,他的玉盘城知府的位置,应该是坐不了多久了,他不嫌丢人,朝廷还会嫌丢人。

平西侯爷的队伍,也在天亮时离开了玉盘城,渡过了望江。

千盼万盼,

平西侯爷终于要驾临颖都了,对于颖都那群已经惶惶好些时日的权贵来说,简直是要激动坏了。

说到底,

郑侯爷还是慢慢活成了靖南王的样子,

他在哪里,

哪里就能安心。

以前不觉得,因为以前只顾着往上爬,等真到爬上了高台后,环顾四周以及身下,才发现处处都是好风景。

只是,

平西侯爷的队伍,在过了望江后,没有径直向颖都而来,而是拐向了北面。

……

“什么,平西侯去了石山?”

不到半天的时间内,颖都内很多权贵在得知消息后,都发出了相似的惊疑。

明明颖都里还有一位皇子没有苏醒,

明明颖都的太守还在卧床,

明明颖都这里,大家人心惶惶,

平西侯爷既然已经过了望江,为何还不过来主持大局?

石山,

这个地方,颖都人自然不会陌生。

其实,三晋之地从地理上来看,更像是一个大盆地,北面,是天断山脉,西面,是马蹄山脉,南面,有蒙山齐山山脉。

其国内,真正的大山,并不多。

石山,距离颖都百余里,那座山,也不高,但却是历代司徒家家主的安眠之所。

最早的时候,司徒家还是虞氏皇族手下封臣时,他们的老地盘,就在石山一带,随后,伴随着司徒家越发壮大,大本营也从石山迁到了颖都,再之后,伴随着三家分晋的格局确定下来,最后,是司徒雷称帝;

不管司徒家如何发展如何壮大如何变迁,石山,依旧是司徒家“祖坟”所在,司徒雷的“帝陵”,也在石山。

那么,

平西侯爷的队伍向石山而去,

其目的,

又是什么?

在大部分迟疑时,

终于有人率先做出了反应。

成亲王府的马车,出了王府,在一众王府侍卫以及一班旌旗牌面都搭配妥当后,出了颖都城门,径直向石山而去。

虽然刻意地保持着一种镇定,但那种急匆匆的意味,是真的无法隐藏。

一时间,

颖都的权贵们基本都醒悟过来,

大车小车,大队伍小队伍,接二连三地出了南城门,王府的队伍在最前面,后面各家的队伍紧随,大家伙不说是浩浩荡荡,但也算是极为喧嚣地向石山奔赴。

这里头,

有燕人,也有晋人,

但现在,他们有一个统一的称谓……受惊的人。

他们迫切地需要安慰,迫切地需要保护。

一定程度上来说,苟莫离那一夜的所言,真不全是私货。

曾经马上征战的燕人,在做了官后,也会堕落;

至于曾经北拒雪原南抗楚国的司徒家也就是颖都旧人,他们其实早就被阉割过了。

燕人对这里的统治,还没完全彻底地落实,但他们自己,已经早早地撅起了屁股;

孙有道如果不是因为自己长子惹的祸,他是真不愿意再出山的,因为以前司徒雷在的那个颖都,早不见了;

虽然,颖都的城墙依旧矗立在这里,但颖都的人,颖都的上层,早已流露出让孙有道作呕的腐朽气息。

当然了,老太傅不屑归不屑,但他还是带着自己的次子孙良,一起坐着自家的马车,打着自家的旗号,跟着大部队,一起来了。

大家伙都来了,不来的,就是一种政治错误了。

上一次,一场科举舞弊案,那位侯爷都在颖都掀起了那般腥风血雨,这一次,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天知道最后又要掉下多少脑袋!

甚至,不用分清楚到底是谁的责任,到底谁有错谁有罪谁又是无辜的,因为事情的性质,已经从要结果转变成要态度了。

你不来,就是不给平西侯面儿;

你不给平西侯面儿,平西侯的刀,说不得就落你脖子上了,反正砍谁不是砍?

大家虽然是先后出城的,

但成亲王府的队伍,走得并不算太快,至少,没有那种小鹌鹑疯狂扑向老母鸡怀抱的即视感。

这也给了后面的大家伙追上去的机会,追上去后,大家又都默契地落在成亲王府后头,一定程度上,也算是井然有序。

终于,

到了石山地界;

根据前面人传来的消息,

平西侯的队伍上了石山北侧,那里,是司徒雷的陵寝所在。

其实,在司徒雷之前,司徒家近乎土皇帝时,家主陵墓,早就僭越了,和帝王陵寝没什么区别。

司徒雷刚当上家主,还没称帝呢,就已经按照正常国家朝代的传统,登基起就着手修建自己的陵寝。

也因此,哪怕后来司徒雷驾崩时,外有叛军和野人,局面十分混乱,随后又是燕人的东征再加上靖南王的出山挂帅,事情一件接着一件,但司徒雷完全可以安然下葬,因为陵寝早就修得七七八八了,可以直接拿来用。

陵寝山门口,

有昔日大成国宫内的一些老太监打理,也有一支守陵护卫,他们曾是司徒雷的亲卫,不愿意在燕人那里讨活计,干脆到这里来替先皇守陵。

只不过,当平西侯的人马到来,亮出平西侯的令牌时,这些守陵护卫也是不敢阻拦的,规规矩矩地交出了一切防务;

侯府这边,也留了面子,没缴械,而是打发他们去了山下。

至于那些太监管事的,则被聚拢到一起。

平西侯要亲自拜祭大成国太祖皇帝,想要安静。

这大成国太祖皇帝等一切哀荣,都是燕皇下旨要求保留的,毕竟,在一定程度上,燕皇将司徒雷引为知己,而且是“皇帝”序列中的知己。

就凭当大燕铁骑踏灭闻人家赫连家兵锋直指司徒家之际,

他司徒雷敢调集国内精锐去雪原打野人,将身后完全放空给燕人,就值得这份敬重。

更别提司徒雷临死前,奋力一击,击退了气势正盛的叛军和野人联军,保住了颖都,为后来燕军进入奠定了基础;这,也是极为豪迈的功绩。

在祭台前,郑侯爷是认认真真地上香了的;

剑圣也上香了;

陈大侠听说司徒雷是个英雄,也上香了。

苟莫离犹豫了好一会儿,

最后,

嘟囔着:

“娘的,老子还得祭拜你。”

走上前,最后一个上香。

上完香后,

昔日的野人王有些神伤,

曾经的老对手,现在躺在地下。

他是否会笑话自己如今已然沦为别人脚下的鹰犬?

不,

他死了,

但我还活着。

你个死球的东西,还有脸笑我?

所以,苟莫离站在那里,神色不断的变化。

要是他当初拿下了颖都,燕人就失去了一个有序成建制的后勤中转地,他和楚人的联军,就不会陷入缺粮缺人力的窘迫局面。

战争形势,将完全是另一种情况。

“侯爷,成亲王等一行,到了。”何春来上来通禀。

“让他们上来。”

“是,侯爷。”

郑侯爷走到祭台前的台阶上,

坐了下来。

乌崖刀,放在身侧,

今日身上,穿着的是那一套封侯之日御赐的玄甲;

他就这般坐在那里,

看着前方,不断拾级而上的一行人。

……

“呵,就是先皇生祭时,人也不会来得这般周全。”

王太后被司徒宇搀扶着往上走,回头望了一眼身后的密密麻麻,忍不住愤愤道。

这里,是她丈夫的安息之地;

在这里,她难免多愁善感也敏感一些。

已经长大一些有些青年郎模样的司徒宇对此没有说任何话,只是继续搀扶着自己的母后上山。

两侧陵寝御道上,站着身着飞鱼服挎着绣春刀的侯府亲卫,给上山的人带来了一种极强的压迫感。

这些亲卫,本就是跟随着郑侯爷战阵厮杀出来的精锐之士,再配上衣装,想不慑人都难。

最重要的是,

所有正在上山的人,其实都不清楚那位新晋的军功侯爷到底是个什么章程,自然心里就有些惴惴。

终于,

当司徒宇抬起头时,看见了坐在那里的平西侯爷。

他不是没见过郑凡,很早之前就见过了;

但这一次,

他隐约间有些恍惚,

仿佛坐在那里的,不是平西侯,而是昔日的那位当着他的面,一脚踹翻大皇子的靖南侯。

有这种感觉,不仅仅是司徒宇一个,其母后,这个在王府里算是很明事理知道进退的女人,在此时,身体已经在微微发颤。

握着她手的司徒宇,感知到了。

而后面按照官位、地位依次排列上山的颖都权贵们,在此时,也都近乎同时放慢了脚步。

什么叫军功侯?

这,

就是大燕军功侯的气场!

是尸山血海中,挣出来的地位!

司徒宇放开自己母后的手,

他是当代成亲王,

他是司徒雷的嫡子,

这里,

是他父亲的陵寝,

一些事,一些人,

他必须得去面对。

所以,

他走到了第一个,

往上走,

往上走,

往上走,

当距离拉近,他已经可以清晰看见坐在那里的平西侯爷的面容,当他正微微迟疑到底是用比较官方的礼仪还是用稍显亲昵的姿态去和平西侯爷打招呼时;

坐在那里的平西侯爷,

只是微微抬起眼帘,

淡淡地扫了一眼他,

随后,

吐出了两个字,

这两个字,

不仅仅是让司徒宇错愕,更是让其后面的王太后以及一众自颖都辛苦赶来的权贵们心下森然。

“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