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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暮黎原本以为昱晴川既与兰尽落半路遇上,兰尽落必已全部知晓。

但见他微瞪双眼、惊奇又愕然的模样,便觉当时为了支开昱晴川而委托他去办那件事,好像也不是那么略欠妥当。

“这件事,饭后再说吧,”金暮黎拍拍易锦的背,“你们应该也饿了,先吃饭。”

她这一说,昱晴川还真觉得饿了,连忙开动筷子:“这个辣子鸡不错,看着就有食欲!”

“我没有给人夹菜的习惯,大家喜欢什么,都自己动手,来这里不必假客气,否则晚上饿得睡不着,可不赖我,”金暮黎脸上虽无笑容,却也没有从前那种冰冷,且相比之下,语气也温和许多,“盛管家,这里不用你忙了,去吃饭吧。”

盛晚泽应是退下。

易锦坐直身体、开始用餐后,就不再说话。

金暮黎拿起筷子时,也闭了嘴,且真的不给任何人夹菜,连口头上的热情招呼都没有。

夜梦天已在暮黎山庄住了两三天,自然知晓金暮黎不喜别人用餐时说话,何况他也讨厌同桌共餐之人口沫横飞。

兰尽落虽然是个贼,却是极优雅的贼,只看他的皮相和作态,根本就想不到此人是流风国大名鼎鼎的第一神偷。

如此一来,满桌就只剩一个喜欢热闹吃饭的昱晴川。

可瞧大家都安安静静,目不斜视,谨遵食不言的古训,几次想开口,又都默默吞了回去。

夜梦天原本心中愤郁:你没有给人夹菜的习惯?在慈悲岛又是夹鸡腿又是剥虾的,易锦他不是人么?这几天在山庄里也是左叮右嘱让他多吃,还帮他剔除鱼刺,他没手没脚么?

可见此刻人多,金暮黎竟真的不再给易锦夹菜喂食,心中顿时舒服些许。

易锦却像少了一罐蜜。

一个原本只有娘疼的少年,偏偏娘又死了。

好不容易自己喜欢的女子愿意爱他宠他,几乎每顿饭都给他夹菜,却突然不管不顾了,可想而知心里有多失落。

碗里的饭顿时就不香了。

金暮黎见他低头默默捣着白米饭,也不夹菜,自然忍不住:“怎么了?”

“我……”易锦不知该怎么说,微微抬眼时看到桌上的菜,忽然灵光一现,“姐姐,我想吃糖醋排骨,可……够不着……”

“我当什么事,够不着不会站起来么?”金暮黎无奈,起身将桌那边的糖醋排骨挪到中间,架在另三个盘子的边缘,又替他夹了两块,“好了,吃吧。”

顿了顿,又道,“以后遇到这种想吃又够不着的情况,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外面,都别拘谨,也别怕旁人笑话,只管站起来夹,让自己吃饱、吃得开心就好,礼仪什么的都去他妈的,听到了吗?”

易锦笑得嘴角如同拉了糖丝:“嗯!”

兰尽落却手心捂唇噗地一声乐了。

夜梦天气到扶额,饭菜如蜡。

“咦?”昱晴川奇道,“居然跟我师父说的话差不多哎!”

“那说明你师父是真心爱护你的,”兰尽落瞥他一眼,“别说话,吃饭。”

真心爱护……

易锦听到这四个字,心里更加甜丝丝,侧首瞄眼喜欢的女子,真想在她脸上亲一口。可想到这么多人,自己唇上又沾有不少菜渍油腻,便忍了下去。

“哦,对了,忘了介绍,”金暮黎伸出手掌,朝宽衣博带、腰背挺直的英俊男子有礼一示,“这位是慈悲教教主,夜梦天。”

昱晴川“哇”了一声:“原来你就是慈悲教教主啊,传闻说你~~”

“咳咳!”眼中闪过一丝异色的兰尽落打断他,“传言不可尽信,金姑娘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哦……倒也是,”昱晴川立即被说服,不好意思道,“对不住啊夜教主,我、我刚才……”

“没关系,”夜梦天淡笑道,“是恶是善,最主要的是本心,旁人所言,无需在意。”

昱晴川奇道:“夜教主这话说得好有深意,有点像和尚道士。”

夜梦天笑了笑。

昱晴川不用金暮黎,自己就把自己介绍一遍,还顺便介绍了下兰尽落。

夜梦天一听他的名字,目光就微微变了变:“兰尽落?流风国第一神偷?”

兰尽落本想以重名重姓否认,金暮黎却道:“对,就是他。”

兰尽落:“……”

“一个谎得十个谎来圆,太累,不如磊落些,尤其是在夜教主这种聪明人面前,”金暮黎看着夜梦天,“他就是受托帮我送东西的人,还请夜教主不要怪罪。”

夜梦天的琉璃眸子似淬了一团微火:“我与他并无交情。”

金暮黎道:“那是没有任何报酬的无偿受托,纯属拿命帮忙,夜教主真要算账,就冲我来吧。”

“……”夜梦天眼中的火光顿时熄灭大半,“暮黎……”

“我已道歉并做出补偿,夜教主也未拒绝,这件事当可全面揭过。”金暮黎拿事实说话,“今日夜教主若旧话重提,执意追究,我也没办法,只能舍命奉陪。”

夜梦天哪舍得动她,多盯兰尽落两眼后,摆摆手道:“罢了,看在暮黎的面子上,此事就算彻底翻篇揭过。”

“多谢夜教主,”金暮黎端起茶盏,“以茶代酒,敬夜教主一杯。”

虽然是茶,两人却也是第一次对杯,夜梦天顾不得再计较,与她同饮。

他忽然想,若是洞房花烛夜,茶亦变成酒……

不知他的新娘该有多美多醉人。

吃完饭,金暮黎让易锦回屋休息两盏茶的时间,再洗澡、打坐修炼,自己则带昱晴川去了偏厅,单独说话。

至于另两位,自然是去客院。

夜梦天住的是青荷院。

金暮黎让管家盛晚泽安排蓝雪院给兰尽落住,将二人分开。

毕竟兰尽落帮她坑过慈悲教,夜梦天嘴上虽说算了,但见偷放黑蟒鳞、栽赃白虎法王的人在眼前晃来晃去,难免会一时气胀,动手打起来。

“那个书生~~姚新柳家里怎么了?”小型偏厅里,金暮黎为昱晴川倒上热茶,“哪里不对劲?”

“说不上来到底哪里不对劲,就是……”昱晴川想了想,“去他家之前,有些人半信半疑,有些人却是费尽口舌都不信,然后正好一位蓝袍道士路过,得知争执起因后,替我解了围,还送我一件道袍,说我不仅年少,且非道门中人,百姓自然不信来路不明的陌生小子,再真诚,别人都会觉得我是信口胡诌。”

金暮黎点点头:“有道理。”

抬眸,“然后你就一直冒充道士?”

昱晴川见她眸中有丝笑意,顿时乐呲牙:“别说,还真有用。”

金暮黎好笑道:“没人问你来自哪座山头?”

“没,因为我自报家门,说我是凤鸣山千秋道长的徒弟,”昱晴川顿了顿,补充道,“是那蓝袍道长教我这么说的。”

金暮黎将话题拉回正轨:“所以姚新柳的家人信了你?”

“信是信了,但一点都不难过,反应很冷。请我出去时,还说以后不要多管闲事,”昱晴川皱皱眉头,看向她,“你说是不是很奇怪?”

“信却赶你走,的确有违常情,”金暮黎回视道,“你是不是打听到了什么?”

“倒也没特意打听,就是去酒馆吃饭时,忍不住嘀咕了一句,也是巧,恰好被旁边桌的灰衫男人听见,他主动过来跟我搭讪,问我自言自语说谁奇怪,”昱晴川想到那人要拿消息换酒喝的赖皮样,不禁笑了起来,“然后我请他喝酒,他就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告诉了我。”

书生姚新柳,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却有个窝囊爹。

他娘看似厉害,其实是副空皮囊,没什么主见。

真正有脑子的,是他叔婶。

他叔姚慰宵在外人面前很温和,他婶也总是一副柔声轻语的模样,实际上奸在心里,夫妻俩都不是软茬。

姚家表面上是老大做主,其实做主的都是鸡毛蒜皮的无聊小事,但凡涉及到金钱利益的,都是叔婶发话。

当然,这都是书生姚新柳离开京城、不再为权贵客卿之后的事。

“姚新柳居然是京都权贵的客卿?”金暮黎想起那个宁愿混在一群糊涂鬼里过日子的落寞魂魄,“哪个权贵?”

“那人没说,好像他也不太清楚,”昱晴川摇摇头,“反正姚家人对姚新柳的决定很不满,都说他任性自私,不顾家人。尤其是他叔婶,他们喜欢京都生活,不愿离开,被迫回乡后,满肚子怨气。这怨气,平日里都是在自家院子里撒,但偶尔也会忍不住在外人面前冒两句酸水。”

金暮黎暗叹一口气。

自私又凉薄的明明是他叔婶自己,却倒打一耙,怪怨姚新柳剥夺了他们的富贵生活,也不想想,他们能在京都立足,能享受富贵生活,都是因为谁。

受人好处不感激,一点变故就憎恨。

只能同甘,不能共苦。

更谈不上理解与支持。

姚新柳摊上这样一家人,也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给他们在京都吃的白米饭,都不如倒了去喂狗。

畜生尚且知恩,人却不如狗。

“那可知姚新柳到底如何死的?”金暮黎默然半晌,问道。

昱晴川答了四个字:“郁郁而终。”

金暮黎微微点头:“想来也非他叔婶谋害,毕竟还指着他东山再起,带他们重归京城、享受富贵生活呢。”

“那人说他们在京都时,不仅吃的好,穿的好,还有奴婢供其驱策。返乡之后,奴仆逐渐遣散,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一个。如今,更是一个都没有了,衣服都得自己洗。”昱晴川面露茫然之色,“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可怨的?我们的衣服不都是自己洗么?”

“有什么不明白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而已,”金暮黎淡淡道,“你让一个吃了半辈子青菜的人,天天有鱼,顿顿有肉,他会很高兴;你让常食精致糕点、名贵小吃的人余生再也享用不到,他肯定不乐意。而姚家,除了失去物质生活,还有可用来吹嘘的虚荣。”

姚新柳离开权贵,不肯再为其效力,必有原因。而他家里,都是眼中只有寸地尺天的俗人,不问究竟,只予责怪。

何其寒心。

加上官场失意,志不得酬。

双重打击之下,终郁死。

昱晴川毕竟是心性纯正的少年,即便金暮黎解释一番,他也还是想不通。

“想不通就别想了,今天先聊到这里,有话明天再说,”金暮黎拍拍他的肩,“你们一路劳累,都早点休息吧。”

昱晴川立即粲然一笑:“好。”

金暮黎送他到厅门口。

昱晴川刚走,夜梦天便过来道:“金庄主,该去练习阵法了。”

金暮黎微微一愣:“现在?”

之前都是白天练习,晚上讨论、总结。

夜梦天嗯了一声:“紧急情况不一定都发生在白天,若夜间遇到比你强的人,熟练夜间布阵,才能避过危险。”

金暮黎觉得很有道理,便同意了。

不料,两人刚出庄门,易融欢便从后面气喘吁吁追来:“庄主等等我!”

金暮黎转身:“不在屋里修炼提升实力,跟着我干什么?”

易融欢道:“这大晚上的,你们孤男寡女在一起,我不放心~~哦,是替我弟不放心!”

金暮黎气到笑:“易融欢你有病吧?”

“我没病!”易融欢梗着脖子,还乜斜着眼看向夜梦天,“你敢说不知某人对你存有非分之想?”

“我知如何,不知又如何,”金暮黎冷了脸,“别以为拿锦儿说事,就能干涉我的私生活。易融欢,趁我没发火之前,赶紧滚回去!”

狗东西虽然比她大个两三岁,却也不过二十二,在金暮黎的心理年龄面前,反而差了八九岁。

易家遭灾后,失去束缚的他,渐渐恢复了本性,不再寡言阴沉。

加上出于易锦方面的考虑,她总是给予一定程度上的容忍。

然而这家伙得寸进尺,竟想管到她头上,越过她的底线,犯了她的忌。

血狼鞭“唰”地抽出甩过去:“竟敢窥探跟踪,你好大的狗胆!”

相处了这么久,易融欢早就和百里宸一样时时防范她说动手就动手的毛病,即便追上来,也是坚决保持距离。

此刻听鞭风呼啸,立即抱头鼠窜往回跑,边跑边道:“我没跟踪!没窥探!”

金暮黎更怒:“还敢不承认?”

追上去一鞭扫在他的后脚跟。

她若存心要打,易融欢根本躲不过,痛叫一声,就趴地上了。

“还跑么?”金暮黎居高临下看着他。

易融欢也知道她不会真将自己打残,便坐起来抱着脚哀嚎:“怎么说打人就打人呐!我真的没盯梢,真的只是碰巧看到而已啊!可怜我一心为了我弟,怕他娘子被人抢走,却落得如此下场。走不了路,我可怎么回屋修炼、怎么上茅房啊!”

金暮黎哼道:“爬回去。”

夜梦天忽然幽幽来一句:“若在我教,敢这样窥视教主行踪的人,早就被砍去双腿,严加惩戒了。”

“……”易融欢怒瞪着他,“小人才挑拨离间!”

“闭嘴!”金暮黎厉声道,“他若想杀你,不过如同捏死一只蚂蚁,用得着挑拨离间,借我之手?”

“……”易融欢闭嘴两秒,又嚎道,“他不是想杀我,他是想借你的手折磨我!”

他闹得动静大,不仅将管家和部分厮奴婢女吸引过来,易锦也跑来了。

别人见是庄主动手,没人敢说话,只远远围观,易锦却不能对自己的哥哥见死不救,上前拉住金暮黎的手道:“姐姐,融欢哥哥又惹你生气了吗?”

易融欢翻了翻白眼。

金暮黎轻叹一声,摸摸他脑瓜:“我没生气,只是对他施以小惩而已。”

然后对管家道:“帮我挑两个人掌灯,我要去后山练习夜间布阵。”

盛晚泽当即从围观的下人里点出两个,燃亮两只大号灯笼。

夜梦天唇微动,最终却什么都没说~~暮黎不可能不知道此举有违“夜间练习”宗旨,但还是安排了,显然是要以此堵易融欢的嘴、安易锦的心。

如此,他即便提醒,也没什么用。

“回去接着修炼吧,不要再因杂事分神扰心,”金暮黎温声道,还在易锦额间轻轻印下一吻,“我练好就回来。”

易锦甜蜜蜜地嗯了一声,又抱着她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金暮黎揉揉他的发,随后带着手执灯笼的奴仆出了庄园后门。

“哥你……”易锦摇摇头,叹口气道,“我扶你回去吧。”

易融欢哼了一声,伸出手。

后山山林,夜梦天道:“让他们待在这儿吧,否则就失去夜间练习的意义了。”

金暮黎点点头,吩咐道:“在这守着。”

两名死契家奴应道:“是,庄主!”

之后不久,四只耳朵便听那位夜教主的声音,在稍远处的暗林里隐隐传来:“被比我们强的高手追杀,挪动树木肯定来不及,所以还是要靠玉石,以后出门时,记得随身带些上等玉石,最好是灵石……无妨,灵石我存了不少,明日我传书让人送些过来……你我之间说什么谢字……行,那就等你有时,双倍还我……”

练习一阵,休息一阵,夜梦天还拉她一起坐下,讲起自己在外游历时的所见所闻,楞是拖到黑夜无比深,才回庄。

金暮黎洗过澡,入卧室一看,易锦正像个小可怜儿似的趴在她的床沿,垂着细密睫羽睡得香沉。

眼里闪过一丝心疼之色,她快步上前抱起少年,轻轻放到床上。

少年半梦半醒,使劲睁了睁眼,微微看下就闭上,带着并未彻底清醒的软软鼻音:“姐姐……”

“乖,累了就睡吧。”金暮黎为他盖上锦被,待他很快沉入睡梦,才穿着睡袍躺到他身边,对着少年睡颜细看一会儿,终是闭上眼睛,忍下腾起来的躁动。

次日晨,似醒未醒时,耳边传来一声低呼,随即,少年口鼻被他自己捂住。

金暮黎挑开一只眼的眼缝,只见少年惊慌失措地坐起身,满脸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