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暮黎未出现时,易融欢和易锦已浑身是伤,而围困他们的人,足有八九个。
身穿褐色衣衫的中年领头人阴声冷笑:“你们已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还想走?不如陪易文度那老家伙一起死吧!”
说罢,森森语气中又带出一点懒洋洋,“死光才叫全灭,干掉他们。”
“等等!”易融欢的额头、鼻侧和脸颊上都有血迹,富贵睡服也成了破衣烂衫,他阴着脸横剑一个厉扫后,退后两步凝势不发,“你们如此不留余地的追杀,非要我们所有人的性命,究竟是何深仇大恨,是不是也该说个明白了?”
“是何深仇大恨我不知道,我只知,这是我们圣女的命令,所以你们,”领头人摆弄刀尖,直指二人,“必须死。”
“圣女?什么~~啊!”易融欢话未问完,肩膀便被突袭而挨上一刀,不仅伤口深可见骨,还被削掉一大块臂肉,惨叫之余,便是血流如注。
“哥!”站在他身后的易锦惊呼。
易融欢骂着让他走时,他不走,机会稍纵即逝,便再次被围住。
“别叫我哥!”易融欢痛得直咧嘴,却无力包扎,也没机会包扎,执剑的右手使劲握着剑柄,却还是剧烈地抖了一下,出卖了他其实早已脱力的事实,“今生都别叫我哥,来世也不要做兄弟!”
“啧啧,如此无情,果真是易庄主的种,”领头人看戏般道,“怎么还不动手?是想将他们和易文度一样凌迟吗?”
易融欢和易锦同时瞪大眼睛:“你们、你们竟然~~”
“这么吃惊做什么?那是他罪有应得。”领头人笃定眼前二人活不成,也不急,慢悠悠地拖着长调,“易文度招花引蝶,处处留情,外面不知播了多少种,你们若为他伤心,可就真不值,毕竟受害的,是那些被他始乱终弃的可怜女子。”
他绕着二人走两步,看看易锦,看看易融欢,“有其父必有其子,听说你和你爹一个德性~~啊不,错了,是比你爹还狠。你爹处处留种却不负责任,你呢,则走另一个极端,逼她们绝育,一个也不让她们生。啊,圣女说得对,你们易家人,果然全都该死。”
易融欢本就有些脱力,此刻又大量流血,右手便抖得愈加厉害,快要拿不住剑,心里也更加清楚今日将无命苟活,即便下跪磕头,服软求饶,这些人也不会放过他们,便捡回一点骨气,拼着身体里的最后力气,主动攻击:“杀了你们!”
哪怕杀死一个,也多一个垫背的。
铸剑山庄失火被屠戮时,他已经杀了不少,但这些专门针对他和易锦穷追不舍的人里,却有两个绿灵士,他双手难敌四拳,终究还是吃了亏。
此时既知自己必死无疑,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也就豁出去拼了。
可他哪里还是对手?
即便只是想多拉一个来垫背,也是奢望。
身穿褐色衣衫的领头者懒洋洋站着、看着,另外八名黑衣人则面带嘲讽笑意,只分出两人迎住易融欢、两人扑向易锦。
四人连挥刀都没有尽全力。
在他们眼中,这平日里互相憎恨、此时却要莫名死在一起的兄弟二人,早已是案板上的鱼肉,待宰的羔羊,什么时候断掉两人最后一口气,完全是由他们说了算。
不过,快死的鱼也敢蹦跶着反抗?
那怎么行?
绝对要先狠狠拍上一刀背。
杀不杀,何时杀,不管,先打晕它教训一顿出出气再说。
易锦也不知易融欢哪根筋搭错了,在火光滔天、一片混乱的山庄里遇到后,易融欢便扯住他袖子、拉着他上马一起跑,直接跑向赤墨城。
可还没到,就被追上了。
如今,武力值不高还受伤的他,连一人都打不过,又何况两人?
“姐姐……”他低喃一句,执剑拼了。
“这样的弱鸡,何需两人?”其中一名黑衣人忽然止步退出,“交给你了,不然传出去要被笑话死。”
另一名黑衣人没有反对,一刀劈向还是少年的易锦:“给你个痛快吧!”
“多谢了!”回应他的不是少年形同虚设的剑,而是一根血色长鞭。
金暮黎为防伤到易锦,没有直接攻击,而是先将那人卷起扔出去,飞鸟般落向少年身边时,顺便替易融欢解围。
“姐姐!”易锦惊喜得快要呆住,随即眼泪在眶中打转,有些不敢相信她真的来了,真的从天而降般来了,来救他了。
易融欢一见她这煞星~~哦不,这个大救星神奇般出现,顿时精神一振,见两名黑衣人被血鞭抽翻在地,立即抓住机会疾步退到金暮黎身后:“小贱~~锦儿弟弟,快帮哥哥包扎伤口!”
黑衣人:“……”
之前一口一个老子、一口一个小贱人的是谁?
那个说今生都不要喊他哥、来世也不要做兄弟的是谁?
鬼吗?
金暮黎摸了下易锦的头:“别怕。”
褐衣人皱眉望着金暮黎:“你是谁?”
金暮黎很想说“我是你妈”,可又觉得这句话与自己的清冷气质不符,便咽了回去,反问道:“你们是谁?为何追杀我弟弟?”
“姐!”褐衣人还未开口,易锦也还没说话,易融欢倒先亲滴滴的大叫一声道,“他们放火烧了铸剑山庄,除了我俩逃出来,山庄里所有人都被屠了!”
金暮黎:“……”
她想一棍子敲晕这个不要脸的狗东西。
易锦也猛然顿住正撕衣衫布条的动作,抬头望着他,眼里满是吃惊:“你……”
那是他的姐姐,他一个人的姐姐,易融欢怎么可以随便乱叫?
易融欢一见他那小眼神,就明白大半,连忙低声解释道:“别吃味,这只是震慑之计。”
易锦并不苟同,却也未再吭声,只闷闷帮他包扎,一看就是很不快乐。
半夜三更被人烧庄屠戮,他们身穿薄薄单衣,既无分文银两,又无内外伤药,若非庄里有睡眠之时、长剑必须悬于床头的规矩,怕是连兵器都没有。
易锦将那缺了好大一块肉的伤口裹缚几圈后,却发现不起丝毫作用,血液浸透布料,涌得根本止不住。
好不容易真来了救星,易融欢可不想死,于是又换上可怜兮兮的语气叫道:“姐,你身上有没有带药?我得止血。”
那群黑衣人被他这番操作惊得一愣一愣,随即暗骂这家伙果真和他老子一样厚脸皮。这女子虽然一头雪发,面容却异常年轻,一看就比他小。
可他竟然为了活命,不惜卖惨装嫩,叫人家姐姐、跟人家讨药。
易融欢已能想到这群人心里在想什么,可他有什么办法?
他倒想叫金暮黎妹子,可他敢么?
再说现在可是命的问题,不是脸的问题。脸在命面前,一文不值。
金暮黎从怀里掏出随身携带的伤药反手扔给他,目光不离褐衣人:“我不管你们是谁,也不想知道你们为什么烧杀铸剑山庄,更不会为他们报仇。我要告诉你们的是,这两个人,你们不能动。”
易融欢听她把自己带了进去,没有特意撇出来,心里猛松一口气。
“你说不能动就不能动?”褐衣人冷笑,“你算什么东西?”
易融欢闻言,乐得快要忘记疼痛。
王八羔子你们使劲骂,骂得越狠越好,这样你们就全都死定了。
果然,他这暗搓搓的还没想完,金暮黎的长鞭便带着呼呼风声抽了过去。
然而,褐衣人却不是吃素的。
即使血鞭攻得毫无预兆,本就打算动手的他,也能退避及时,并在疾退过程中,当机立断地丢出兵器,越过长鞭和金暮黎的下盘空隙,朝她双腿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