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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清风(107)三更(明月清风(107)京城里...)

明月清风(107)

京城里吵吵嚷嚷,稍微滞后点消息才传回朝廷:各地的风月场所,都被一锅端了!像是杂耍班子,就地行刑,毫不手软。

都是新军的将领干的!

这些人一出去就四散开了,有些县城就只去三五个人,然后就把事情给办了。悄悄的去,把该打听的都打听好了,不动则矣,一动就是雷霆之势!

加上各地的军垦早就受到军机的密令,把前期该做的都做完了,甚至还打发人盯着这些人,就怕异动。上面一来人,直接拿下。

清肃的那叫一干净。

具体的事有人去干,但这个消息陆续传回来,朝廷上少不了要议事的。

这个妓,是禁呀,还是怎么着呀?

林雨桐就觉得特别神奇,这个东西有什么要讨论的吗?

可其实,真得很值得讨论。这东西在大明如此的繁荣,可以说,打从一开国,就没给开个好头。

很多东西,林雨桐不知道,但是四爷读书读的细致,他知道!

这会子林雨桐就听见四爷说,“……太|祖早年,在秦淮河边开了‘富乐院’……”

林雨桐以为幻听了,这是说朱元璋在开国之后不久,便在秦淮河边开了一家叫做富乐院的妓院?皇帝开的,那一定是高档的场所。

四爷偷着戳了桐桐一下,提醒她把嘴巴闭上,至于这么惊讶吗?这边兼顾桐桐,嘴上却没停,把朱家的事往出扒拉,“……当时是不许官员进入,做的是商贾的买卖……”

桐桐腹诽,这个买卖做的,真他娘的磕碜!

“当然了……”四爷又把话往回搂“太|祖的初衷,当时有两个目的,其一,展示太平盛世。其二,也是创收的意思。”

呵呵!弄个妓院就盛世了?朱元璋刚当上皇上那阵,是不是对盛世有什么误解!

不过,创收这个,却真能的!一家妓馆是没多少税收,可皇帝都开了妓馆了,那其他人开不开呀!这开的多了,税收不就来了吗?

桐桐在心里腹诽着,听四爷继续往下说:“……之后,洪武二十七年,□□又下令开京都酒楼,陆续建起来,就是如今还被人称道的春花秋月十六楼。如今去看,那地方虽成了废墟了,但在当时那是相当的热闹。接待使臣,缙绅宴集,都会选在此处!而这十六楼,可都是有官妓的!”

林雨桐:“……”想吐槽来着,可一肚子的mmp,不知道从哪里吐槽起。

说了这么多,她也明白那个意思了!也就是说,在大明初年,这玩意合法的!律法上说禁,但人家禁官不禁民。

林雨桐不是很懂这个背后的逻辑!比如说你大明初年吧,各种行业都百废待兴!尤其是从元接管过来的天下,那想想都知道民间得是什么样子!那你说,人口也不多,人又穷,天灾又不断,便是商贾,他们又有多少钱呢?能去那样的地方消费的只有大商贾。大商贾没正事了?整天泡在妓馆里?不可能的,对吧?这种职业,他流动性大!所以,你开的这个妓馆,主要的消费群体,不还是官吏吗?

没能禁止官员宿娼,跟没能禁止官员贪污一样,律法规定的再狠,没个毛用!

天子带头开的这个东西,民间效仿,这几乎就成了必然。

这个风气蔚然若此,往上追朔,真能追到那个时候。

她这边心里还思量着呢,就听四爷又道,“……官员入十六楼,很快便成了上上下下心照不宣的事了!于是,太|祖给官员发钞,若有宴请,可放在十六楼……”

林雨桐:“……”这不是实报实销吗?刺激消费?你这么操作,这玩意怎么遏制的住!

四爷叹气,“你们要说的,必然是开国之初,太|祖之策。可到了宣宗时期,是禁过的!因此,禁娼不是咱们首创……”

林雨桐心里稍微舒服点了,至少那个叫朱瞻基的皇帝靠谱点,这个事先干了。

“十数万娼妓迁移,不可谓力度不大。之后又连着禁娼数次……没几年,又重新昌盛起来了!”

朱瞻基只在位十年,确实是遗憾。

可回头一想,便是在位一百年,这玩意就能杜绝吗?

“杜绝不了的!”就听四爷道,“这就犹如毒草,割掉一茬,还会有一茬!除非,将禁娼当做常抓之事!”

意思是,你就是违法的!长期得抓。

就像是那些自立门户的姑娘,甚至于那些在南风馆里出来的男人,他们真的受的了各种差事的苦吗?说起来,那样的行当真是个最省力的行当。难保没有人自愿的重操旧业!那你说,这种的如何是好呢?

有个院子,开个暗门脸子,你杜绝的了?哪里也杜绝不了?!

这种的你又怎么办呢?

不能因为杜绝不了,就觉得它该合法!错了!越是这样,越是得禁!抓住了,狠罚!尤其是那些宿娼者,第一次抓住,罚一两!第二次抓住,罚二两。第三次抓住,罚四两。第四次,这就是十六两。到了第五次,二百五十六两。

这么些银子,能支付到第五次的就不多了!九成九的人都没那么大的资本。这个时候怎么办呢?去劳改吧!一年给你按照二十两银子算,什么时候把你所欠的罚款还清了,什么时候还你自由。

这么一算账,就没人言语了!因为抓宿娼的事,能给衙门创收,只怕上面不叫抓,人家还不乐意呢!

有人就觉得,开国时,开妓馆是为了银子,如今禁妓馆,好似还是为了钱。

这旨意一出,林雨桐突然就发现,真正需要朝廷安置的女子,并没有多少。好些都被聘回家做妾了!

好似真就是一眨眼的时间,那些姑娘就在京城中消失了,去了深宅大院之中。

这叫林雨桐不由的有些怅然,妓馆能说禁了就给禁了,但是妾之一事,暂时却真的动不得了!还有那些女子,打开了笼子,给了她自由身,她们中真正高兴的有几人呢?她们的彷徨比在妓馆更深重,一旦有男人朝她们伸出橄榄枝,她们立马跟着人家就走。找个正经人家,哪怕做妾,对她们来说,也是梦寐以求的归宿吧!

便是各地的妓馆女子也一样,不等朝廷安置,就都找到人家了。她们是欢天喜地的跟着人家走的,谁也没有办法拦着。

其实,大明律在这个方面有严格的规定的,它规定:四十无子而妾!

但是这个东西,从来没有被执行过。

有些人曾提出,说这个四十无子而妾,应该给前面加个‘民’字,意思是:民四十无子而妾。

可随后就有官员给民做了注释,说这个民,包括了官员、典吏、生员,都做民论。

其实就是把皇家贵胄除外,其他人都算是民。

可不管怎么争执,妾这个东西,该有还是有!

律法上规定了,若是违背这一律法:笞四十!

笞这个刑罚不要命,竹片子打人,能把人怎么着呀?

处罚轻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妾的形式多样,没法查!比如,朝廷说不准纳妾!好的!转天肯定都没有妾了!但是丫头这种东西,总有的吧!变相的还是妾。

所以这玩意,林雨桐就是把脑袋抓破了,这东西都暂时禁绝不了。

她这边没法子,四爷那边呢,在接到礼部某些人的折子,他却有了应对。

比如,礼部的官员,还是会对乐院抱有偏见。他们上折子说这个,又提到充盈后宫,绵延子嗣。四爷直接给批复了一句:大明律言,四十无子而妾!

律法上并没有说‘民四十无子而妾’!

所以,朕打算执行!

这批复一发下去,就跟炸了锅一样,皇上这是什么意思?

这边还没掰扯明白这个吓人的意思呢,承恩伯林宝文突然在大朝上自请其罪!他说他原配汪氏去后,他有一子二女。按说可续弦,不可纳妾!当时顾忌孩子小,怕继室对孩子不好,所以找了妾室以仆身份进府。但不管怎么说,也是不合律法的!

因新律法还没出来,那么请皇上按照现有大明律,处罚臣吧!

朝堂上众人的表情都没法说,真跟被人给扯着蛋了似得!这个国丈一直都缩着呢,等闲都不出来说话的!这边皇上才说四十无子而妾,表示后宫不进人。这边他立马表示响应,当朝被笞四十,丢那么大的面子都不在乎。反正我错了,我违背大明律了,皇上您治罪吧!

为了皇后,这国丈是真够不要脸的!

何况,他这不止是因为皇后,这不是给皇上打配合呢吗?步步紧跟皇上,林家这一家子都不怎么要脸的样子。

然后皇上果然就当场行刑,用竹片子打了林宝文脊背四十下。是宫里的禁卫军给行刑的!这玩意谁真打呀,啪啪啪的听着挺响,估计一点红印都没留下。

当场认错了,认罚了,四爷又给罚俸半年,以儆效尤!

可最后又说了,文氏虽为妾室,但这些年照顾林家子嗣尽心尽力,各种的赞美一夸,允其抬继室,并敕封五品宜人云云。

皆大欢喜!

林家把那点不合律法的事摆在明面上处理了,后续一点话把都没留下。皇上不纳妃这事也宣扬了出去,唯一的依据就是:四十无子而妾。

这么一闹,其他人咋办呀?我们排队去领罚去,领罚之后呢?林宝文只一妾,还是在原配没了之后才纳的。他能因妾室照顾子女之功劳将其扶正,可他们呢?他们把妾室怎么办呢?这不是给人出难题吗?

大明律啊大明律,从来不知道你是这么一个磨人的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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